全力聚焦监督执纪问责
今年,中央纪委提出了“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的改革思路。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纪委和省市纪委“三转”的要求,舒兰市纪委明确措施、完善制度、创新方式,划出“硬杠杠”,打出“组合拳”,牢牢锁定监督、执纪、问责这个核心,清理“内存”,轻装上阵,切实加快“三转”步伐,“转”出了履责新活力。近日,记者来到舒兰市,对他们回归主责、突出主业,在案件查处、注重预防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进行了深入采访。
攥拳头查出系列腐败案
采访中,一个无意提起的小细节引起了记者的注意:在去年省纪委设立的精品星级案件评比中,吉林地区共有5个案件上榜,而舒兰市纪委就有两个案件获此殊荣。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惩治腐败的有效手段,自然也是纪检监察机关最基本的职责。‘三转’使基层纪检机关‘减了负’,‘提了神’,‘铁了心’,我们更能攥紧拳头,专攻主业!”舒兰市纪委书记李晓持的一番话道出了原委。
立足职能转变,舒兰纪委从调整机构和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入手,将纪检监察室由1个增加到3个,加强了办案人员配备。取消或退出各类议事协调机构39个,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脱离出来,瘦身减负,全力聚焦监督执纪问责。
数字最能说明问题,在案件查办这个“主战场”上,舒兰纪委交出了一份让人满意的成绩单:去年以来,全市受理信访举报308件,转立案202件,其中涉及副(乡)科级以上干部14人;结案20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01人,开除党籍27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22人,收缴违纪资金300余万元,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
在舒兰市纪委,案件的“六个”重点查是每个人都知道的:乡局级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重点领域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具体规定的案件;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中以权谋私、滥用职权、违规操办的案件;损害群众利益与民争利的案件;阻碍破坏经济发展的案件。这些重点,明确了案件查办的主攻方向,也与群众关注的热点紧密契合。去年以来,严肃查办了舒兰市建安五处经理李君违规低价将国有资产出售给舒兰市大鹏物流董事长刘大鹏案件,此案移交司法机关后,李君、刘大鹏被判处刑罚,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40万元,解决了企业职工的生活困难,维护了群众利益;同时查办了发生在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小官大贪腐败案件,如舒兰市教育局装备办原主任滕长青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供货商贿赂70万元案件。
制度的健全是取得成绩的关键,舒兰纪委在案件查办上有着一整套的机制:
线索统管机制。多措并举,广辟案源,并对各类案件线索登记、排查、筛选,实行统管,由委领导分派、分查,防止案件线索流失。
分片指导、全员办案机制。按照行政区域将各乡镇街和市直部门划分为七个区域,将委内各室进行资源整合,形成七个责任单位,全员对应分片指导办案,做到案件线索件件有着落、有回音。
协查机制。对乡局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以及涉案经济价值高的案件,组织协调财政、审计和政法部门组成联合办案组,综合利用各种办案手段,形成办案合力。
督导机制。对重点线索、重点案件和基层纪委办案工作采取发函督办、会议督办和现场督办等形式进行督办,保证线索处置、初核、立案、处分、报结审批等各个环节严格程序、同步跟进、分流及时、运转快捷、依纪依法、督导到位。
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一案两报告”和“一案双查”制度,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扩大和延伸案件查处的影响。
把违纪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全市各级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自觉做到四不准、一禁止:不准为子女升学操办非家庭性质的升学宴,不准收受亲属以外人员的礼金、礼品。”这是今年7月初舒兰市纪委在高考过后致全市广大干部职工的一封信中的一段。对于这封信以及这封信背后的故事,党员干部们深有感触。舒兰市某局机关干部,孩子高考成绩非常好,考上了全国知名的重点大学。也许是高兴过了头,忘了要求,准备好了宴请的酒席。舒兰市纪委监察局在获悉这一情况后进行了核查,并把当事人和所在单位的一把手当天就请到了纪委进行谈话。通过教育,当事人认了错,并感谢纪委的提醒,当场进行了书面保证。这只是舒兰纪委、监察局开展的专项整治随礼风中的一个小故事。今年,为狠刹党员干部大操大办不正之风,舒兰市纪委、监察局把严禁领导干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作为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重要内容,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对于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纪委制定了整套方案:
首先是多说多讲。舒兰市纪委监察局将该项规定进行明示、广而告之,发现苗头就谈话。充分利用广播电视、舒兰消息、纪检监察网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形成“喜事新办、丧事简办”风尚。
通过具体措施严格控制。针对高考录取期间大操大办行为易发多发的实际情况,他们及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重申严禁干部职工大操大办子女升学宴请活动的通知》和《舒兰市专项整治随礼风问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广大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觉做到“八个不准”;同时,对全市副乡(局)级领导干部及重点岗位科(股)长当中有子女参加今年高考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并有针对性发送《致全市干部职工的一封信》,信中明确要求党员干部要带头自觉,倡导文明节俭新风,共对52名考生家长进行了警示教育谈话,并签订了承诺书,有效遏制了“升学宴”歪风。
申报备案、查处并举。明确规定领导干部办理相关事宜时要向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书面报告,说明事由、时间、地点、桌数、规格等情况,作出廉政承诺。遇到违规情况,按照“三个第一”的原则,快速反应、快速制止:举报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约谈职工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第一时间督办。市纪委对受理的举报在办事当日全程开展监督、全程录像,对违反规定大操大办的,严肃处理。目前,已及时制止各类大操大办行为16次,对违规案件进行了严肃查办,并在媒体上公开通报。
设定“八小时之外”的监督
小的改变更能体现出监督的决心。
党员干部在八小时以内兢兢业业、履职尽责,八小时以外亲朋聚会、放松身心无可厚非,但由于党员干部的特殊身份,在一定范围内可能成为公众人物,因此,八小时以外党员干部的举止行为不仅会成为大家注意的对象,也会成为公众的“参照系”,同时也是干部监督工作的一个薄弱环节。今年,舒兰市纪委把《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廉洁自律监督点》这一课题作为今年的创新工程项目重点来抓。
今年清明节期间,他们对一起公车私用的事件进行了公开处理,而这个案件的线索,就来自他们设立的“八小时以外”廉洁自律行为监督站。监督员正是在八小时之外的节假日,发现这台公车还在违规使用。纪委监察局通过到公安机关调取录像,将单位领导找来核实,确认正是该单位领导本人在清明节期间公车私用。通过思想教育,当事人对此事悔恨不已,纪委也对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将此案例实名通报。
发现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有不廉行为,通过教育谈话,及时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这正是舒兰市开展此项监督的初衷。为此,他们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舒兰市关于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实施方案》等多项制度,并将市委管理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市直各部门重点岗位中层干部作为监督对象,重点围绕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是否存在用公款吃喝、公车私用,是否存在借婚丧嫁娶、子女升学就业大操大办,是否存在涉足娱乐、高消费场所,是否存在参与封建迷信、赌博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社会交往等各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
为保证监督工作做得细、做得实、做出成效,有的放矢,他们为全市366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都重新制定了登记表,把姓名、职务、工作单位、家庭详细地址等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并按居住社区进行了划分,明确各个社区的监督对象,做到无遗漏。
在监督方式上,他们在城市和农村社区设立“监督点”,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部局中聘任了60名义务监督员,并在舒兰市纪检监察网站建立了监督举报平台。通过这些方式,已收集问题、建议及案件线索13条。对于反映干部有关问题的线索,全部进行了调查核实,目前,已查处干部违纪行为2起,提醒教育谈话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