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改善百姓居住条件 让幸福永“住”
拆除棚户区150万平方米,建设保障性住房2000套,简化物业维修资金申请流程,加强物业企业资质监管……作为建设幸福长春工作的重要推进部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今年将继续以幸福长春建设任务为重,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提升我市广大居民的幸福感。
2014年,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较好地完成了建设幸福长春工作任务。截至去年年底,全市城区2826户、9.9万平方米D级危房内居民已全部迁出;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31654户,租赁补贴16789户,对低保低收入家庭实现了应保尽保,解决了4500余户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拆除棚户区203万平方米;城区“老旧散”住宅区专业化物业管理和业主自治管理覆盖率达到95.2%。
据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负责人介绍,在今年建设幸福长春行动计划确定的20件民生实事中,该局承担了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物业管理等3个方面6项具体内容。
该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强化高位统筹,推动建设、改造、治理等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对于棚户区改造,将采取捆绑的办法,组织推进项目招商、征收拆迁、资金筹集等工作,加快推进改造进度。全年计划拆除棚户区150万平方米,建设回迁安置住房1.3万套。
对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将从协调征拆、筹集配套资金、现场督办、落实外围配套设施、分配入住等关键环节入手,尽快完成2000套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
对于物业管理,将从加强物业企业管理、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提高物业维修资金使用效率、扎实破解物业维修资金使用瓶颈问题、加强物业企业资质监管、加强对物业企业和城区管理部门的考核等方面入手,努力提升物业企业服务质量。
此外,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还将继续监督指导各区积极开展“老旧散”住宅区长效物业管理工作,力争使“老旧散”住宅区专业化物业管理和业主自治管理、社区准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100%。(记者 温斯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