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华路段有人兜售麻雀听 一只麻雀的啼血自白
男子在马路上兜售麻雀 读者肖先生供图
长春市民肖先生昨日反映: 最近开车行驶在新民大街上经常能看见一名男子在兜售麻雀,10多只麻雀在网兜里挣扎着,看着让人心里很不好受。有关部门应该管一管。
新文化记者苏杭核实报道:三四天前肖先生注意到,一名40多岁的男子经常在新民大街与解放大路交会向北100米处拿着一个网兜在路中间转悠,一旦有红灯,男子就上前敲车窗。
一次,肖先生打开车窗,男子问:“买不买家雀儿。”肖先生一看,是麻雀,而且还是活的。肖先生说:“这是国家保护动物,你咋能卖呢?”男子听后笑了一下走开了。肖先生说,他曾看见一名司机买走了一网兜。之后,那名男子又掏出了一袋麻雀。
吉林市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专家唐景文说,麻雀属于国家“三有”(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及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任何捕杀、出售等行为都是违法的。
他呼吁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请都不要去买捕捉的鸟类,切断利益链条,才能真正起到保护的作用。
麻雀的自白
我们麻雀生来不怕人的,多活动在有人类居住的地方,性情活泼、胆大,可这也造成了我们命运的波折。尤其是在上个世纪50年代的时候,我们被列入“四害”之一。全国不论城市还是乡村,围剿我们的大军无处不在。我们有时候是馋嘴“偷”吃点粮食,可这与我们吃多种害虫相比功劳大于危害。
直到2000年8月1日我们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还被列入国家(中国)二级保护动物,我们又可以与人类成为好朋友,可还有的人把我们当成野味,烤着吃。还有人把我们从鸟贩子手里买来放生。
对前一种我要说:“吃我们犯法不说,而且我们经常‘不洗澡’,可哪乱飞,身上有个病啊、菌啥的,传染你们可就不好了。”对于第二种人我想说:“你们善心往往对我们造成更大的伤害,让鸟贩子加紧了对我们的捕杀。所以,看到卖的赶紧报警,如果没时间报警,就让我们成为烈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