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园区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继续强化“两个责任”落实
绿园区检察院主要领导向检察长递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会议现场
摄影/胡国椿
3月9日,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大会,部署安排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全院干警要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吉林省检察院、长春市检察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继续以落实“两个责任”为牵引,以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为主线,以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为保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值当的新要求,严防“四风”反弹回潮,推进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全面提升。
会上,各部门领导向检察长签订递交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绿园区检察院纪检组长传达了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强调要继续夯实“两个责任”的强化落实。
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亲自抓、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各负其责,解决好“谁来抓”的问题,每一名班子成员都有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是分管范围内的主要责任人。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好“三个作用”,解决好“怎么抓”的问题。一是领导班子成员要在领导班子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作用。第一责任人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日程,与业务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其他班子成员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时要主动出主意、想办法,认真负责地参与决策,不能袖手旁观。二是在分管范围内要发挥主要责任人作用。班子成员在分管范围内也是第一责任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要坚决落实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要定期研究、定期布置、定期检查、定期报告,守土有责,对党负责。三是班子成员要发挥好表率作用。带头落实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部署,带头廉洁自律。
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作风建设、抓严明纪律、抓惩治腐败,解决好“抓什么”的问题。要结合开展“纪律教育年”,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深入解读党的《准则》和《条例》,认真对照查摆党风廉政建设的不足和差距,牢记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以及规章制度的底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作风建设作为永恒课题,经常抓、深入抓、持久抓,通过立破并举、扶正祛邪,不断巩固和扩大已经取得的成果,努力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全社会风气根本好转。强化党员、干部党的意识和组织意识教育,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章,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等党的组织制度,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都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切实执行党的各项纪律,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对干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认真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就意味着纪检既是监督主体、执纪主体,也是问责主体、管理主体。落实监督责任必须转职能,聚焦主业。要通过机构改革,把更多的机构和力量调配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上来。要全面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在查办案件中,要求既查办贪污贿赂案件,又注重查办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的渎职案件。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清理;对被反映的同志,及时约谈,要求其作出说明,立足于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查办腐败案件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进一步形成监督合力。按照省、市院的要求,从今年开始一律实行“一案双查”制度,干部出问题后,除处理本人外,还要责任倒查,从其所在部门负责人、监察专员、分管领导、纪检组长、检察长,逐级倒查问责,典型问题要公开曝光。(绿园区检察院 胡国椿 刘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