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6年第九次学习(扩大)会

12.12.2016  15:31
 

  12月8日,吉林省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6年第九次学习(扩大)会,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并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行专题辅导。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克勤出席会议,省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陈凤超主持会议。省院副厅级以上领导、检察官学院党委书记、各部委副部长、副主任、监察专员、专职副书记,长白山检察室主任,二级处室正处长等参加会议。

  会上,省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星,省院党组成员、职务犯罪检察部部长吴长智分别作了题为“解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解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中心发言,其他副厅级以上领导也分别谈了自己的学习体会。

  陈凤超常务副检察长指出,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的根本在于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之所以能开新局、谱新篇,根本就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根本就在于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科学指导。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最根本的就是要对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要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会讲话核心要义,深入掌握讲话蕴含的世界观、方法论,武装头脑,融会贯通。要做到学思践悟,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和工作摆进去,以学促思,以思促践,以践促悟,确保全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他表示,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的重点在于组织实施《准则》和《条例》。《准则》和《条例》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检的行动指南。组织实施《准则》和《条例》,要把握两大原则。 一方面,要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严起。 进一步研究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探索建立检察机关领导干部作专题报告制度和重大思想理论问题分析和情况通报制度。不断完善党组会、检委会、检察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建立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和征求意见等制度,健全省院机关经常性征求意见工作机制。完善干部选任晋升办法、考察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真正把党内政治生活管起来,使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 另一方面,要从完善内部监督制度抓起。 进一步探索完善监督体系,落实各级院党组织的主体责任、书记的第一责任,加强专责机关的执纪问责监督,确保党内各项监督落到实处。认真研究细化监督任务和内容,聚焦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检察机关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