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司法局党委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03.08.2016  11:34

 

 

8月2日,长春市司法局党委召开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局党委班子全体成员、局机关和基层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学习。

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尹晓民领学了《条例》,并从《条例》的制定背景、目的意义,问责内容,问责方式,处分方式等方面进行了解读。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洪彬要求:《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后的又一部重要法规,要充分认识《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认真开展《条例》学习、教育和贯彻,各级党委要把《条例》的学习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必要时要对全体党员干部开展《条例》的学习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