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高速公路上用假号牌罚款提高至5000元

06.01.2015  14:15

   新文化讯 (记者 刘长宇)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交警支队提示,最新修改的《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已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办法对于高速公路的交通管理进行了一些调整,请驾驶员注意。

  其中,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由原先的两千元提高至五千元;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年检标志、强险标志,罚款由两千元提至三千元;

  使用其他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年检标志、强险标志的,罚款由两千元提至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