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花8400元除眼袋 结果不仅眼袋在眼睛还肿痛

30.07.2015  17:19

  有人说,顾客是上帝。市民张女士很注重自己的形象,也是美容院的常客,然而,不久前的一次消费没有让她体会到上帝的待遇,还给她的爱美之心添了堵。

  “我花了8400元想去眼袋,做了几次之后感觉效果不好,想申请退款,店家的态度就180度大转变。”张女士说,她已经为申请退款一事与店家周旋了一个月之久,仍然没有得到解决。

  张女士: 效果不好 申请退款遇阻

  6月23日,张女士看到一则800元体验5次去眼袋的宣传后来到位于汽开区创业大街与文明路交会处的一家美容院,在店员的热情推荐下,她一次性交了8400元钱办理了去眼袋的美容套餐,店方收款后给她出具了盖有公章的收据。

  张女士交的这笔钱包括800元5次的体验费、3800元的治疗费和3800元的巩固疗程费用。“我做完此前的800元体验5次的去眼袋美容之后没有效果,店方解释说我自身条件不好,得继续做。”张女士说,自己35岁,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又做了两次,“仍然没有任何效果,我就申请退款,但遭到了拒绝。店家的态度和我交钱时来了个大转变,去店里找,店里工作人员把我锁在外面,发生了很多不愉快。

  7月28日16时许,店方负责人刘女士与张女士来到汽贸城工商所接受调解。

  “店方起初答应我以每次1280元扣除我两次治疗费用,将剩余的5040元退还。”张女士说,她为了维权已身心疲惫,即使心里对这样的赔偿金额不认可,她依然妥协了。“就在签字前的几分钟,店方突然提出要我阻止媒体的所有负面报道,这个是我力不能及的。

  调解就此终止。

   美容院:一直配合协商 不愿接受采访

  28日9时许,多家媒体来到该店试图采访,但被店方拒绝。29日,记者联系到该店的负责人刘女士了解情况。

  “张女士在你们店里做去眼袋美容但是对治疗效果不满意想申请退款一事能否介绍一下?”记者问。“是有这事,你们让她来店里找我,我一直愿意配合协商解决此事,可是她所说的内容并不完全属实。”刘女士对此前与张女士在店内发生的不愉快不愿多说,对于哪些内容不属实她也拒绝透露。

  16时许,记者再次联系张女士,她表示:“此前我像很多来这家店里消费的人一样软弱妥协,结果导致一步步进入了店方设计好的圈套。我会继续在维权的路上坚持下去,哪怕最后我这8400元钱的损失无法挽回,我也要讨个说法。

  律师:保留证据很重要

  记者从汽贸城工商所了解到,与张女士有同样遭遇的还有一位孙女士。

  “我31岁,眼袋不算严重。在店方的劝说之下将8400元的治疗次数都做完了,还是和没做之前一样,好几次做完之后我的眼睛都会肿痛一天,还流眼泪,我怕最后眼袋没去掉,再把我眼睛弄坏了怎么办。我申请退款。店方不同意,只同意赠送几次免费治疗。”孙女士手里有一份店方写有无效退款的承诺书,落款是一位邢姓院长的签名。“就算她们赠送我再多的免费治疗,最后治不好不还是无效吗!

  15时许,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吉林省良智律师事务所的孙慧律师。

  “做美容没有达到商家承诺效果申请退款这一类的案例很多,我们经常接到这类的咨询电话。消费者在付款前除了要签署盖有对方公章的书面协议之外,还要将对方承诺达到某种效果或者无效退款的口头承诺等内容做好录音,保留证据非常重要。”孙慧说,商家不可能将美容的预期效果一一写进协议里,这就需要消费者自己多留个心眼。记者 何少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