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人注意!40000000元消费券12月5日9时开抢
年终岁尾,正值长春市各大卖场、商场促销、折扣旺季。12月3日,长春晚报记者从长春市商务局获悉,为了激发市场消费潜能,惠及民生,长春市政府决定从2020年12月5日至2021年1月3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惠暖春城年终大促消费季”活动,选定23家大型限上商贸企业发放总额为4000万的“惠暖春城”购惠型消费券,助力长春市线下购物热潮。
关注一 12月5日9时开始发放
据悉,此次“惠暖春城”购惠券从12月5日9时开始发放,发完即止。购惠券面额随机产生,分别为50元、100元、200元、500元4种,获赠的消费券直接存至消费者支付宝或云闪付账号当中。
消费者在指定商家消费单笔满200元及以上,利用支付宝App或云闪付App进行扫码支付成功后,即可获得一次赠券机会。同一个支付宝或云闪付账号,每天各最多拥有3次赠券机会,赠完为止。
关注二 单次支付只能使用一张
“惠暖春城”购惠券的适用范围覆盖我市线下所有支付宝和云闪付符合资质的实体商贸商户。
购物赠券为满减券,消费者用券消费时,单次支付只能使用一张。消费满150元可用50元消费券1张;消费满300元可用100元消费券1张;消费满600元可用200元消费券1张;消费满1500元可用500元消费券1张。支付宝App及云闪付App中有具体的使用细则,请消费者注意阅读平台的规则说明。
消费券有效日期为,自获得之日起至2021年1月3日24时有效,过期自动作废。消费者应该注意在时限内消费使用。
消费券不能用于线上支付和个人转账,不可叠加使用,不设找零。
关注三 参与活动需在App实名认证
长春市商务局有关人士介绍,参与活动的支付宝或云闪付用户需要在App绑定手机号码,且已完成实名认证。
为保证活动有序进行,如消费者出现买卖消费券及其他作弊违规行为(如刷单、套现等),将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并收回已获得的消费券。构成违法犯罪的,提请公安机关依法依规查处。
同时,参与活动的消费者应主动配合商家为做好疫情防控采取的必要措施。
此外,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如发生不可抗力等因素,消费券发放及使用出现变更或调整,以政府相关公告为准。
活动平台咨询电话:支付宝客服电话95188,云闪付客服电话9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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