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元宵节禁放孔明灯 防火灾工商开展禁售整治

05.03.2015  12:51

孔明灯又称祈愿灯,一些市民认为,过元宵节放一盏孔明灯,可以祈福许愿。然而燃放孔明灯存在安全隐患,容易发生意外。为确保元宵节期间公共安全,3月3日,市工商局在全市范围开展了孔明灯市场专项整治,对市日杂批发市场、松江小商品批发市场等小商品批发零售集散地,进行了孔明灯市场全面督查。

据介绍,工商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市场内是否有经销孔明灯的违法行为,检查市场开办方对禁止销售孔明灯有关规定是否宣传引导到位,督查基层工商分局对孔明灯市场的监管情况。

在检查中,工商执法人员未发现销售孔明灯违法行为,且绝大多数经营者知晓禁止销售孔明灯的相关规定。但检查中有经营者反映,经常有市民询问并想购买孔明灯,说明孔明灯仍有消费需求。

市工商局一位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吉林市烟火类观赏品施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市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任何时间、地点经营和施放禁止施放类烟火类观赏品,其中包括孔明灯。通过这次专项整治,可以从源头上遏制孔明灯的燃放,有效防止因燃放孔明灯等引发的火灾事故发生。

该负责人提醒市民,如果发现市场上有销售孔明灯的行为,可以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记者/丛玉杰 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