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趁天黑偷花被拍 店主为警示张贴视频截图

28.07.2015  08:43

7月27日,长春市民尹先生爆料,在路过吉顺街附近时发现,一家店面门前张贴的告示中有一张老人的照片,店主称,“老人偷了花,被监控拍下”。尹先生十分疑惑,如此告知,让老人情何以堪,这样的出气方式未免有些不恰当。

 

昨日下午,记者在吉顺街233号楼对面的画室门前看到了这张告示,A4黑白纸张上有一位老人的视频截图,老人蹲在路边,试图连根把花从土里挖出来,视频截图显示的时间是7月2日21点27分。店主人称,“我画室门口用伞偷花,竟能做出这么丢人的事,请自重,此地已与公安机关联网,如再发生此事,绝不留情,交给公安机关处理。”画面中,在夜色的笼罩下,老人的行为显得不那么引人注意,可是摄像头还是拍下了她偷花的一举一动。

 

店家的门紧锁,记者试图叩了几次门,都没有人应,画室门牌下的花台里,几束花开得正旺。“若老人真的喜欢画室的花,可以直接向画室主人说明,或者可以花钱购买,大可不必用这种方式来偷走。”市民王大爷说,老人的偷花行为着实不对,但画室这种“通报批评”的方式未免也有些欠考虑,此视频截图一出,周围居民都会注意到图中的老人,老人想必也是附近小区的居民,这让老人如何再面对街坊邻里。

 

对此,孙浩然律师表示,如果画面中老人偷花的行为属实,其行为固然不对,但店主遇到这样的事情可以报警,张贴告示有些不恰当,且涉嫌侵犯他人个人人格和肖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