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车停小区楼下被保安私自拖走 业主想要讨说法

07.07.2015  10:57
被物业公司拖走的车。 - 新浪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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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物业公司拖走的车。

  首地首城18栋居民王女士2日发现自己停在207号车位的车没了,3日早上她与丈夫取得联系后确认其根本没开车,王女士便报了案。浦东路派出所民警调查时得知,王女士的车被物业公司保安拖到15栋楼下。4天过去了,车一直未动,6日,王女士对记者说,她就想讨个说法,物业公司是否有权事先不告知就拖走业主的车。

   停楼下的车不见了

  王女士的丈夫在半个月前出差了,2日15时许,王女士发现停在楼下的五菱商务车不见了。她马上给丈夫打电话,但一直没打通。3日8时许,王女士才联系上出差在外的丈夫。“前几天我还看到车停在楼下,但还是要和丈夫确认。虽然他常出差,但都不开车,不弄清楚情况,我也不敢报警。”王女士和丈夫确认后,发现车确实丢了,赶紧报警。

   保安私自把车拖走

  浦东路派出所民警向王女士了解情况后,找到物业公司保安调查了解。“一问保安才知道,车是被物业公司保安拖走了。”王女士说,她在小区15栋楼下看到了自家的车。

  虽然是虚惊一场,但让王女士费解的是,物业公司为什么要拖走自己的车?“原来是我停的207号车位7月份开始租给其他业主使用。”王女士说,她入住小区两年多了,去年排队办理了车辆出入小区的蓝牙卡,当时小区内划了车位,但没有出租给居民使用。小区有地下车库,但王女士没买,就等着摇号租地上车位,可摇号那天因有事没参加上。“一直都这么停,要是回来有车位就停,没车位就再开出小区停外面。”王女士说,这一年,因为车位一直是公共的,她多数时候都停在划好的车位上,不会占道停车,也不知道这个车位租出去了。

   业主想要讨说法

  “我爱人昨天回来发现车辆有新划痕。”王女士说,“拖车前,物业公司没有在车上贴通知,告知这个车位已有主人,让我把车开走。”王女士说,事发后,车一直停在15栋楼下,她就是想知道物业公司是否有权拖走业主的车。

   占用他人车位才拖车

  物业没履行先行告知义务

  6日下午,记者按照王女士提供的物业公司电话联系了首地首城物业呼叫中心,工作人员把情况做了记录。

  当日15时许,记者从物业呼叫中心得到反馈信息,该居民占用了他人车位,因该业主已经报警,此事由警方处理,物业公司会协助警方处理此事。物业呼叫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物业公司的电话打不通,只能通过呼叫中心反馈情况。

  记者就王女士的情况咨询了吉林铭英律师事务所张新峰律师,张律师表示,物业公司没有把居民的车直接拖走的权利,如果居民占用他人车位,物业公司应该履行先行告知义务,可以贴公告,让车主限期把车开走,超过限期才能采取这种方式处理。如果未告知就拖车,物业公司的处理方式是不当的。对于车辆划痕问题,张律师称,王女士需要证明在物业公司拖车前没有划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