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运管局进一步做好冬春期间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16.01.2015  10:22

  近日,省运管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冬春期间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保“两节”及春运期间道路运输生产安全。

  《通知》要求,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一是要严格落实冬季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要积极落实网格化管理的规定,严格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工作职责,做到责任、任务落实到人,措施、工作落实到位。要在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的基础上,规定和明确每月检查企业的数量、抽检客货运输车辆的数量,做到谁检查、谁负责,并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二是要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要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全方位的安全生产教育。要加强车辆和驾驶员管理,下力气解决“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问题。对长途客运、危险品运输车辆、重型载货汽车和驾驶员要进行逐车逐人排查。运输企业要认真落实监控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并纠正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遇有恶劣天气或突发情况,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三是要强化客运站源头管理。要督促客运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坚持杜绝危险品进站上车、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上路运行、车载终端损坏的车辆不予安排售检票。四是要强化营运车辆动态监管。要用好政府卫星定位监管平台,监管企业监控平台运行和监控人员值班值守情况。即日起,对车载终端设备损坏的“三客一危”车辆,一律不得安排其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待修复在线后方可营运,对不落实部5号令各项规定的“三客一危”运输企业,依法予以处罚,对拒不改正的一律停业整顿。五是要加强值班值守。(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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