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四有”中国好网民,从认知与思辨开始
6月18日,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指导,新华网主办,人民网、中国网、央视网、中国青年网、中国新闻网、光明网、新浪网、腾讯网、新浪微博等网站协办的“2015中国好网民”流行语和故事征集活动正式上线。这标志着“2015中国好网民”系列活动正式启动。
客观而论,当下的网络安全形势与网络舆情态势并没有完全让人达到高枕无忧的地步。一方面,通过网络进行犯罪尤其是盗取他人信息、进行网络敲诈的现象并不罕见;另一方面,当下网络中总是充斥着阴阳怪气与暴戾词汇,即便是一个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看起来十分正派的人员,到了网上也总喜欢口遮拦,进行不负责任的谩骂和攻击。维护网络安全,净化网络空间,也正是举办“2015中国好网民”系列活动的目的和意义所在。
那么,具备什么样的标准才算是“中国好网民”?对此,中央网信办主任鲁炜提出:关键要做到“四有”:有高度的安全意识、有文明的网络素养、有守法的行为习惯、有必备的防护技能。“中国好网民”的“四有”标准可谓相辅相成,相互支撑,不可分割,是一个有机的整体。
笔者认为,对于我国超过6.4亿的网民包括超过5亿的移动端网友而言,能否真正做到“四有”,关键要看我们能否在通过网络进行阅读、交易、交流和信息共享时,是不是保持了客观理性的思辨状态,是不是能够对一些不能明确、不能证实或是不能证伪的新闻事件拥有属于自己的独立判断。
拿最近的某婚恋网站成功营销“坚持贩卖儿童判死刑”图文帖子的例子来讲,或许直到该婚恋网站发布道歉声明,许多网友才最终缓过神来——原来自己所信仰的“转发就是力量”、“转发就是情怀”等理念,正在被商业网站拿来做营销。以至于在自媒体和朋友圈里,许多人都在这种廉价的情怀表达过程中,被道德所绑架和消费了。笔者认为,这就是我们还没有学会客观理性和独立进行判断的一个表现之一。
能够在网络中保持客观理性,并对一些事件进行独立的判断,说说容易,做起来却非常之难。我们要尽可能地阅读一些专业知识,要有起码的辩证逻辑和思辨能力,要珍视自己的转发、评论和点赞的权利,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和认知。而不要被一些看似正确实则似是而非的价值观所迷惑。具体到“坚持贩卖儿童判死刑”一事中,如果更多的人明白死刑不是万能的,如果更多的人能够具备更先进的法治意识,如果我们相信所有裹挟我们“必须转”的行为都是道德绑架,则这种营销就不会成功。
当然了,客观理性与独立判断还应该包括其他许许多多的方面。比如,对于公共事件,不要人云亦去,不要迷恋大V,也不要迷恋所谓专家;再比如,在遇到与自己观点相左的言论或网帖之时,要对事不对人,要以理服人,要语言文明……
开创网络的美好空间,共同维护整个网络的安全,是每一位网友的责任和义务。那么,就让我们从起码的认知与思辨开始,从培养客观理性的上网心态开始,从培养更加独立的价值判断开始,从点点滴滴做起,在每一个帖子、每一条微博和每一条微信中,努力做到“四有”,争做“中国好网民”。(王传涛)
(编辑/王晓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