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街车辆被贴恐吓信称没钱吃饭要“借”500元

02.12.2015  13:04

       

  中国吉林网四平讯 12月1日,四平市民向记者反映,早上送孩子上学,回到车中发现有人将纸条夹在车前的挡风玻璃上,纸条上写着“哥们,我刚出来没钱吃饭,借我五百元钱,卡号622188240009155**邮政银行,打完请把车号和你的卡号发130090261**,等我有钱还你!放心吧,你的车号我记下来,这车真好。”不知道是什么人干的,据这位市民反映,当时在他把车停在蓝山英郡西侧,他收到纸条发现,一条街的车都被“贴条了”,真是很过分。

 

  随后记者拨打上面留下的电话,发现手机号码的归属地是四平,不过电话的用户已关机。记者随后和警方取得联系,警方明确表示。“车主遇到这种情况千万不要被吓到,而是要第一时间选择报警

 

  随后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吉林吉平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一律师,李律师表示,这些车主遇到的是典型的敲诈勒索,而敲诈者正是抓住了两个空子:一是法律上对于敲诈案刑事立案的金额标准,一是受害人的心理。

 

  李一说,“一般人遇到这样的事都会想到去报案,但是由于被敲诈的金额太小,再加上害怕被报复,所以给点钱了事,这往往让不法之徒屡屡得手。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以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有关解释,数额较大是指涉案金额达1000元至3000元,数额巨大以1万元至3万元为起点。虽然对方索要100元从数额上构不成敲诈勒索罪,但是可以按照治安案件处理。如果辖区内再发生这样的案件,金额累计达到立案标准后,公安机关即可立案侦查。  (记者/崔圣驰/报道 市民供图 编辑/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