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姐妹借私宅给公家办学 未签过户房子成公产
原标题:我家的房子咋成了公家的?两姐妹失声痛哭……
站在曾经的“车店口甲4号”家门前,陆秀媛、陆秀玲两姐妹进不去。
4条线索、10份证据、5封实名举报信……这是陆秀媛、陆秀玲两姐妹退休后的“工作”。身为老师,她们为“讨回”曾经属于自家的私房与北京市丰台区教委“闹僵”,并多次奔波于有关部门。这是怎么回事呢?记者进行了调查。
教师:支持教育办学,无偿出借私宅
“如果不是家里的私房被教委占了,谁愿意跟自己的原单位闹掰呀!”1月5日,一见到记者,陆秀媛、陆秀玲两位老人失声痛哭。
她们告诉记者,她们家共有8人,有6人都是教师,可以说是“教师之家”。“其中5个教师在丰台区教育系统工作,正是因为对教育事业的热爱和支持,我们家将房子无偿借给教育部门办学,谁知私房‘要不回来了’”。
她们诉说了借房的“历史”:
1991年二三月份,丰台区成人教育局(下称“成教局”)下属学校长辛店职工学校没有校舍,办学遇到困难,局长徐国勋了解到她们家在丰台区长辛店镇有一处宅院,就找到在局机关工作的陆秀玲老师。
“局长希望我们家把房子借给局里,支持成人教育办学,并提出由局里出钱为家人在外租房居住,让我和父母商量。”陆秀玲说。
不久,徐国勋参加所属学校丰台区职工大学会议,该校副教授陆秀媛同时参加。“散会后,局长希望我也给家里做做工作。”虽然已经过去多年,陆秀媛依然记得当时的情景。“跟家里商量后,父母说成教局办学有困难,应该支持!”
之后,徐国勋、长辛店职工学校校长乌继德专程来到陆家,与陆秀媛、陆秀玲的父母陆德华、连淑贞商谈借房一事。商谈的内容主要有:一是房子借期7年,7年后到期归还;二是办学需翻建房屋,改造成教学用房;三是院内两棵大树挡光要砍伐;四是陆家搬出去自行找房居住,成教局给付在外租房费2万元。
1月13日,陆秀媛、陆秀玲带记者来到位于丰台区长辛店镇的房子。从长辛店大街走进车店口胡同,沿着Y型胡同左拐,胡同尽头右侧就是她们的家,门朝东开,红色金属门牌写着“车店口甲4号”,胡同尽头左侧宅院的门牌则写着“车店口4号”,门朝西开,两户对门。
“车店口甲4号”的宅院,“铁将军”把门。透过门缝,记者看到,西瓦房5间,南瓦房3间,北瓦房3间,院子里空荡荡,干枯的落叶铺满地面,两棵大树孤零零地守着院子。
“钥匙在丰台区教委房管所。房本后来交给学校每年进行教学验收。”她们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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