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吹出近3倍醉驾标准数值 还敢开大货车上路

22.02.2017  11:04

  2月21日,中国吉林网、吉刻APP记者从长春交警支队了解到,2月16日21时18分许,农安至前郭公路农安境内,一辆半挂牵引货车驶过。长春交警农安大队民警巡逻时发现,这辆货车的反光标志不清晰,而且车开得有些晃。

  当天晚上,农安县交警大队三盛玉中队中队长窦警官带领民警马警官及全队协警夜巡。在巡逻到农安至前郭公路时,发现了这辆车号为冀A0273U的半挂牵引货车。

  “当时我们发现这辆车反光标志不清晰,而且车开得也不稳,感觉不太对劲。”中队长窦警官说。发现异常后,民警立刻示意大货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驾驶员是一名男子,挂车上并没有装载货物。驾驶员刚一打开车门,民警就闻到了浓重的酒味。

  经酒精测试仪检测,该男子每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211毫克,近3倍于界定醉酒驾车的标准数值。

  男子醉酒驾驶的是半挂牵引货车,一旦发生危险后果不堪设想。民警立即将该男子带回中队处理。

  经询问,男子叫迟某秋,35岁,住农安县农安镇太平岭村。他说,当天17时左右,他与亲戚一起吃饭,席间喝了一杯白酒和一瓶半啤酒,随后开车到万顺的粮库准备去装运货物。

  随后,迟某秋被带往农安县中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目前,血样已送长春检测,待酒精含量检测结果回复后将对其采取进一步措施。

  民警表示,醉酒驾车已构成刑事犯罪,除了被依法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以外,还将面临1至6个月的拘役处罚。但如果最终的检测结果确定迟某秋为醉酒驾车,由于他驾驶的是货运车辆,属于营运机动车,除了追究刑事责任外,他将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中国吉林网、吉刻APP记者 刘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