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男子信用卡借好友 对方透支8万多元失联
市民赵翔(化名)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朝夕相处的好友竟然会在两年前与他彻底失联,留下来的只有好友借用他的信用卡欠下的8万多元欠款。
信用卡借好友渡难关
赵翔在两年前将自己的信用卡借给了好友李某某。“我上大学时,他是学校门口理发店的理发师,我们是从那时认识的。”14日,赵翔说,因为话语投机当时两个人成了朋友,至今有八九年的时间了。赵翔说他信任李某某,因为两个人曾经在一起合租生活过。赵翔说,合租的日子里,因为他和女友很忙,李某某和其女友负责家中大部分家务和做饭。赵翔感觉生活中,李某某是个热心人,总是在生活中帮助他。
后来,李某某跟赵翔说,通过家人他找了一份工作,自己又做了些买卖,正赶上家人生病需要资金周转,希望赵翔帮助他。“我那时候收入也不多,刚结婚用钱地方多,所以就将自己的几张信用卡借给了他,他当时保证会按时还款。”赵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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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友在外面用的是假身份
“发现联系不上他,我很着急,于是找到了他家。”赵翔说,在李某某家,他才发现这个好友和自己认识的不一样。在李某某家,赵翔发现了他的身份证,上面的名字不是李某某。“那是两张不一样的身份证,后来我向他母亲求证,他母亲证明他平时用的身份证是假的。”赵翔说,李某某的经历并不像他自己说的那样简单,他曾因盗窃进过监狱服刑。
赵翔和家人又找到李某某所说的单位,经过查询发现根本没有这个人。“我又找到他家,终于见到了他,他为信用卡所欠的8万多元写下了借条。”赵翔说,可留下借条后李某某又失联了。现在信用卡的欠款还没有完全还上,赵翔为了还款又借了些钱,也都在偿还。 “他消失了,到现在对我避而不见。我想通过媒体告诉他,希望他能站出来解决问题。”赵翔说,他希望李某某不要再回避,否则自己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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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被好友透支8万多元
刚开始还钱的日子,赵翔都会关注手机信用卡发来的信息。“刚开始都会按时还款,但是后来还款就没有那么及时了。”赵翔说,2014年下半年的一天,他正在参加婚礼,突然接到李某某的电话,李某某告诉他信用卡还不上了,因为他被骗了。后来,赵翔才知道事情的原委。“当时他已经入不敷出,为了还信用卡,就用卡倒钱,先用一张信用卡在一个地方划出钱,然后对方将代他还另一张信用卡。”赵翔说,那次李某某也那么做,不想对方划完卡后并没有代还,所以他还不上信用卡了。听到这个消息,2015年年初赵翔找到了李某某,要回所有信用卡。赵翔到银行查询得知,李某某用他的信用卡透支了8万多元钱,都需要及时还款。赵翔赶紧筹钱还了一部分欠款,他想再次联系李某某时,对方已经失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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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不应外借
吉林良智律师事务所马颖异律师表示,赵翔名下的信用卡欠款未还,虽然真正消费人是李某某,但对于李某某的消费行为,赵翔事先知道并认可,且事后李某某向赵翔出具了借条,则对于信用卡所欠款项,赵翔仍要按期向银行还款。而赵翔与李某某之间形成的是民间借贷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1条的规定:公民之间的借贷,双方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一般应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出借人随时可以请求返还,借方应当根据出借人的请求及时返还;暂时无力返还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分期返还。 鉴于赵翔与李某某并未约定还款日期,马律师建议赵翔以书面形式通知李某某还款,并留有合理期限,在合理期限到期时李某某拒绝还款,赵翔可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其还款。马律师提醒说,法律规定信用卡只能个人使用,所有的法律责任也直接归属于合法的持卡人。持卡人和办卡银行之间形成了一个法律关系,持卡人明知他人透支他的信用卡未偿还,而且银行多次催收未果,超过三个月就属于恶意透支就构成信用卡诈骗了。近年来,因出借银行卡、信用卡等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不同于借钱,由于信用卡与个人身份密切相关,一旦出借信用卡后对方长期逾期不还,不仅会影响个人征信,还可能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所以不要将个人信用卡轻易外借,也不要将卡号、有效期、密码等个人信息轻易透露给他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长春晚报记者 康重华
实习生 潘星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