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情况通报
吉安居办〔2015〕5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各县(市)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
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现将截止6月底的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度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年初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各部门精心组织、攻坚克难、狠抓落实,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稳步推进,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
截止6月底,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建设10.62万套,开工率60.8%;基本建成5.85万套,完成计划的44.2%;完成投资132.8亿元。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开工建设7.77万套,开工率60.7%;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开工建设0.93万套,开工率54.9 %;公共租赁住房开工建设0.64万套,开工率76.5%;林业棚户区改造开工建设0.9万套,开工率62%;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开工建设0.38万套,开工率56.3%;2012年底前开工的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0.769万套,分配入住率11.9%。
总体看,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顺利,但还有个别市县工作进展较慢,项目开工率没有达到省政府的要求。市本级开工率前2名的有辽源市、梅河口市;后2名的有四平市、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开工率前5名的有舒兰市、乾安县、前郭县、德惠市、珲春市;后5名的有辉南县、长白县、梨树县、长岭县、靖宇县。大部分市县2012年底前开工的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工作进展缓慢。
对项目建设进度排名靠前的地区提出表扬,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工作务实。二是积极协作、提前介入,统筹推进。三是目标明确、工作主动、措施得当。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 认识不足。部分市县对住房保障工作认识不足,领导重视不够,政府协调力度不大,项目落实不到位,项目建设未能进入实质操作阶段。部分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规划选址偏远,配套设施不到位,致使建成的保障房不能及时分配入住,造成政府资源浪费。 二是 进度不快。部分市县工作被动,进展缓慢,个别市县未按要求开工。长白县、梨树县、靖宇县、长岭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工率为0。部分市县的林业棚户区改造和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开工率较低。 三是 缺少有力措施。部分市县面对征收慢、资金紧、分配入住难等诸多难题,缺乏坚决完成任务的实质性措施。
二、下步工作要求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重要的发展工程、民生工程,各地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统一思想,齐心协力,知难而进,全力推进,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一)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各地各部门要强化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加快项目建设。特别是项目建设进度较慢的市县,要切实加大力度,9月底前务必全部开工建设,保证居民尽快回迁入住。9月底前开工率没有达到100%的市县,省政府将进行约谈问责。
(二)全力抓好项目基本建成。国家不仅考核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开工,同时考核项目基本建成。各地在抓开工建设的同时,要利用当前施工的黄金时间,抓紧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完成年度基本建成目标任务。
(三)落实好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各地要尽快完善相关审批手续,积极争取国开行贷款资金。县(市)级城市要全力协调开行吉林分行,做好贷款前期准备工作,尽快启动贷款工作,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各地需要调整的项目抓紧时间进行调整,确保贷款资金及时足额使用。
(四)确保完成年度分配入住任务。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尽早竣工交付使用。重点抓好2012年以前开工建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分配入住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提高保障标准,加快配套设施建设,规范分配和运营监管机制,确保年底前完成分配入住目标任务。保障性安居工程竣工项目,3个月内要全部分配到位,年底前要全部分配入住。
附件:1.1-6月份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情况表
2.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目标及完成情况表
吉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