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组织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工作
为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报酬,2019年12月4日,国务院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建国以来我国第一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综合性法规,是近年来治理欠薪工作成功经验的制度化提升,是依法治欠重要体现和制度保证。
近日,按照吉林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条例》学习宣传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市决定于4月份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月活动。
宣传内容
一是《条例》的立法宗旨、适用范围、权利义务、部门责任等原则性规定;支付担保、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维权信息告示牌等制度;监控预警、强制执行、举证责任、法律援助、诚信评价、失信惩戒、法律责任等内容。二是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方面的工作举措、好的做法和经验。三是重点宣传根治欠薪行动取得的成果,曝光一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典型案例。
宣传方式
宣传活动以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是广泛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12333电话、网络短视频、LED大屏幕等传播手段。二是发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开展分管领域的宣传活动。三是制作发布相关公益广告,在城市人口密集或繁华地带、农民工经常活动的城市广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施工工地等悬挂标语横幅、张贴和发放宣传品。
下一步,松原市人社局将重点抓好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增强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推动工资支付各项制度的有效落实,为努力实现2020年我市无欠薪目标奠定基础。(刘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