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消费者权益 民行检察在行动

23.09.2016  11:04

      近日,梅河口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受理了一起案件,案件事实为张某、田某某于2015年6月14日至21日期间,在梅河口市一座营镇、康大营镇,以发放预定卡、回报卡等手段虚假宣传,诱骗和误导群众购买其销售的商品,经审查,此二人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

      该院民行部以此为契机积极同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沟通、了解情况,发现全市范围内此类情况时有发生,此类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该院民行部积极发挥监督职能,依据相关规定,向梅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发挥市场监管执法职能,在全市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对“虚假宣传、诱骗消费”等问题进行全面清理。

      梅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检察建议,高度重视,立即制定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并及时开展活动,目前已经对城区、农贸市场、乡镇集市、宾馆、酒店等22个重点区域、重点地点进行走访,共排查出4个涉嫌违法线索,稽查大队查办两起违法行为,立案1件,还有几个案件正在前期取证调查中。此次专项活动,也为维护市场经营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