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法十周年]之农机化十年大事记 

30.03.2015  10:44
  ·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实施,标志我国农业机械化进入依法促进的新阶段。中央一号文件出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纳入强农惠农政策的主要内容。
  ·2005年,“改革传统耕作方法,发展保护性耕作”被写入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
  ·2006年,水稻、玉米生产机械化取得新突破:江苏武进成为全国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第一县(区);山东桓台成为全国玉米收获机械化第一县。
  ·2007年,农业部、公安部、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农机跨区机收工作的意见》,为农机跨区作业保驾护航。
  ·2008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农业机械化,将其视为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拉动内需的重要措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大幅度增加。
  ·2009年,国务院公布《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标志农机管理进入法治化轨道。经国务院批准,农业部、发改委联合发布《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规划(2009-2015年)》。
  ·2010年,《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出台,标志着中国特色的农业机械化政策法规体系基本形成。我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突破50%(达到52%),农业生产方式实现了从人畜力为主向机械作业为主的历史性跨越。我国首台动力换挡重型拖拉机在中国一拖集团下线,结束了我国不能生产动力负载换挡拖拉机的历史,使我国拖拉机制造能力接近世界先进水平。
  ·2011年,农机农艺融合首次被写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推动农机农艺融合的工作机制初步形成。
  ·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充分发挥农业机械集成技术、节本增效、推动规模经营的重要作用,不断拓展农机作业领域,提高农机服务水平。我国农机工业总产值首破 3000亿元,位列全球第一。保护性耕作推广面积突破1亿亩。
  ·2013年,农业部发布《关于大力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的意见》。国产10公斤/秒大喂入量谷物联合收割机研制成功。
  ·2014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发挥农机深松整地对增产的促进作用,今年启动1亿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