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供销社60年始终坚持服务“三农”,促发展
今年是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60周年。7月24日,纪念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60周年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强调:供销合作社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发挥其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关心和支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几十年来,延边州供销合作社始终从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大局出发,坚持服务“三农”,在促进农业农村发展、保障商品供给、服务城乡群众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是与时俱进谋发展,繁荣农村经济献力量。60年来,州供销社系统不断适应我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计划经济时代,全力保障物资供应;改革开放后,继续做好农产品经营,采取自主经营、合作共赢等方式,不断扩大经营范围,农产品购销额逐年增长,有效的促进了农业农村发展。全州供销社系统农产品收购总额由建社初期的849万元,增长到2013年的4.1亿元,增长48.3倍;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由3129万元,增长到2013年的14亿元,增长44.7倍。
二是活跃城乡物资交流,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60年来,州供销社利用自身联结城乡的网络,为城乡居民提供生产生活物资,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以总社“新网工程”建设为契机,全州改造、建设各类配送中心16个;建成各类经营网点537个,其中,日用品网点66个、农资网点337个、再生资源网点101个、农副产品网点33个,有效提升了农村商品流通的现代化水平。 目前,全系统农业生产资料年销售额4亿元,日用消费品年销售3.8亿元,商品交易市场交易额达30亿元。年供应化肥18万标吨,占全州总需求量的80%。累计发展农村综合服务中心106个和庄稼医院26家,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要。
三是着力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60年来,历经体制、机制的几度变迁,州供销社系统始终坚持服务“三农”宗旨,逐渐由“保障供给发展经济”总要求下的单纯购销服务向“努力成为农业产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业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的新要求下的专业合作服务、行业协会服务和综合经营服务转变。2003年、2004年相继组建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协会和农产品经纪人协会。广泛吸纳各级涉农部门和农业经营主体,参加协会,为我州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升级、农业生产组织化提供组织基础。截至目前,已发展各类专业、行业协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32个,发展农民会员9850人。累计培训农民2万人次,培养持证农产品经纪人5218人;发展专业农场43家,流转农户1360户,流转土地3160公顷;带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872家,带动农户7571户,年助农增收750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