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供销合作社主任(高级物流人才)培训班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的通知
04.11.2015 18:23
本文来源: 供销合作社
吉合人字〔2015〕115号
关于举办全省供销合作社主任(高级物流人才)培训班暨供销合作社 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供销合作社: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吉发〔2015〕18号)文件精神,落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六次代表大会精神,稳步实施吉林省供销合作社人才兴社战略,进一步提升全系统领导干部的理论和业务水平,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历史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增强加快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增强创新创优能力,强化合作经济意识、系统指导意识、联合合作意识,强化各市、县之间的横向交流,打造联合发展的基础,培养一支适应新形势下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需要的领导人才和高级物流管理人才,省社决定,在长春举办全省供销合作社主任(高级物流人才)培训班,期间召开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各市(州)、县(市、区)供销合作社主任(高级农村物流人才);市(州)供销合作社监事会主任;市(州)供销合作社人事科(处)长。 二、培训内容和方式 (一)培训内容 全部内容分为十个专题: 1.省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吴晓光开班前讲话。 2.党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上课老师:丁彬,省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副主任、教授 3.儒学文化与领导力。上课老师:邵静野,长春市委党校副校长、教授 4.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研究。上课老师:吉林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 樊雪梅 5.构建具有供销特色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河北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践与探索。上课老师:赵增华,河北省供销合作社党组成员、副主任 6.互联网与电子商务。上课老师:孙巍,吉林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7.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的提升。上课老师:乌洗尘,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副教授 8.省委18号文件解读 解读人:省社人事教育处处长 冯玉春 9.现场观摩双阳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成果。 10.廉政警示教育—现场观看省纪委、省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 (二)培训形式 培训以专家授课、供销合作社领导讲话和文件解读为主,结合实地参观和现场教育。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11月23日—27日,共5天(11月22日下午报到) 地点:长春市委党校(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7337号) 四、报名方式 请各地区供销合作社人事部门,将本级和所辖供销合作社参训人员情况汇总后,于2015年11月10日16:00前报省社人事教育处。同时,将参加11月27日下午推进会的市(州)业务科长名单一并上报。 五、推进会有关事宜 (一)参会人员:各市(州)、县(市、区)供销合作社主任;市(州)供销合作社监事会主任;市(州)业务科长1人。 (二)会议内容 1.典型经验交流。 2.省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吴晓光讲话。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组织好参训工作。各市(州)供销合作社人事(科)处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做好本地区参训人员的组织和服务工作,组织好本地区人员按时到长春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报到。 (二)请各参训人员务必于2015年11月22日17:00时前到长春市委党校报到(会务组当天13:00开始报到工作),地址为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7337号。 (三)市(州)业务科长于11月27日上午到长春市委党校报到。 (四)参训人员不得带随员参训。 (五)参训人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由省社承担。 (六)培训期间由省社人事教育处对学员的学习培训情况进行综合考核鉴定,并颁发结业证书。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由省社人事教育处存档,一份转交学员所在市(县)组织部门存档。 (七)11月27日13:00,召开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15:00会议结束。 省供销合作社会务组、人事教育处联系人:吴月媛,联系电话及传真:88939686,18686467337,邮箱 [email protected] 长春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联系人:刘辑,联系电话:13943027550。 附件:1.全省供销合作社主任(高级物流人才)培训班报名表; 2.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业务科长报名表 吉林省供销合作社 2015年11月4日本文来源: 供销合作社
04.11.2015 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