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费调整:能否步入“新机制”?

25.10.2015  11:18

  对于冬季长达半年之久的北方居民而言,采暖供热是重要的生活保障,也是重要的民生事项。供热的价格调整、质量保证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利益,牵动着每一户居民的神经。前几年,伴随着煤炭价格的飙升,我省供热费有所上涨;近两年,煤炭价格一路走低,人们对于调整供热价格的呼声日益高涨。

  10月16日,长春市有关部门透露供热价格初步调整方案:居民住宅供热价格按建筑面积拟由29元/平方米将下调到27元/平方米,每平方米降价2元,降价幅度6.9%。调整后的居民供热价格自2015-2016年度采暖期开始执行。居民的呼声终于有了明确回应。

  针对供热费调整问题,本报记者近日进行了多方走访调查,听取了相关政府部门、供热公司的想法和市民百姓的心声。

  热价调整,能否步入“新机制

  价格是调整供需双方利益的杠杆,由于供热价格事关民生,其价格波动在某种程度上会影响消费者的生活水平,因而一直是政府部门重点监测的内容。在省物价局网站上,记者看到几乎每年都有对供热成本及供热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近两年煤价下降,市民期待供热调价的呼声越来越高,省物价局在今年9月初,出台了《关于加强供热价格管理合理调整供热价格的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向当地政府提出科学合理的供热价格调整建议,对确有降价空间的必须把供热价格降下来,还利于民。

  长春市发改委日前两次发布公告,提出将于10月30日召开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并公布了调价方案要点:根据长春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工农业产品成本调查监测所供热成本监审结论,核定2014年全市供热企业平均单位成本26.05元/平方米,统筹兼顾减轻群众负担和保证供热安全,拟下调供热价格每平方米2元。

  长春市供热费调整答案初步揭晓。其实,近10年来,长春市供热费已经调价两次。2005年9月,居民住宅供热价格由每平方米23.5元涨到26元;2008年,又从26元涨到29元。上调价格的主要理由是煤价上涨。据统计,2005年至2008年煤炭价格涨幅达89.4%,2005年煤价为301元/吨,而2008年9月,涨到570元/吨,使供热企业资金出现巨额缺口,鉴于供热企业的成本压力,长春市供热办提出相应调价方案。2008年至2012年间,煤炭价格持续上涨,2012年煤炭价格较2008年基准煤价上涨超过20%。但考虑百姓承受能力,大部分城市居民供热价格始终未做调整,执行至今。供热企业承担了较重的煤炭成本上涨压力。

  2013年开始,煤炭价格开始回落,但仍高于2008年基准煤价。我省供热用煤主要来自内蒙古和黑龙江,据业内人士介绍,以黑龙江的5000卡煤为例,2008年9月的均价为561.67元/吨,2015年9月的均价为400元/吨,粗算价格下滑约28.7%。调整供热费有了时机。

  围绕供热价格调整,同属于东北城市的哈尔滨、大连、沈阳也先后落实或传出提交调整方案的消息。已经召开或拟召开听证会的城市中,多个城市供暖价格拟下调,降幅分别为5%-11%不等。9月16日,哈尔滨率先召开调整居民供热价格听证会,拟下调热费,居民供热价格拟由现行40.35元/平方米调整为38.32元/平方米(房屋使用面积),下降2.03元,降幅5.03%。调价依据是实施煤热价格联动。哈尔滨在东北三省是第一个因煤价连续下降,进而启动煤热联动机制、调整采暖费的省会城市。

  煤热联动是一种相对科学合理的价格机制,备受各方关注。《关于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是国家发改委2005年发布的。按照《意见》,在不少于一年的联动周期内,当煤炭到厂价格变化超过10%后,物价部门应调整热力出厂价,并相应调整热力销售价格。

  实际上,包括我省在内的多个供暖省份还没有真正建立起煤热联动机制,大多数执行的是2008年热价标准。据省物价局有关人士透露,这样做的初衷其实是从保护民生的角度出发,因为在国家发文要求各省建立煤热联动机制时,正处于煤价不断上涨时期,如果当时真正实现联动,可能导致供热费随之不断上涨。政府为保证终端价格的相对稳定,所以才没有真正实行煤热联动。黑龙江省的“煤热联动”机制也是在今年有所突破,首次确定了该省煤热价格联动的调整比例:当煤炭价格变化幅度达到10%时,应对热价进行5.5%左右的调整。

  在哈尔滨的示范效应下,供热费调整,或将真正步入煤热联动新机制。

  热费降价,挡不住的“期待

  随着冬季供暖期的临近,很多长春市民见面时打招呼也都会捎带问一句:“你家采暖费交了吗?”之所以有此一问,是今年热费要下降的消息给人们带来了观望心理。

  居住在长春市易安花园的王先生说:“家里冬天供暖情况挺好,这一点令人满意。但现在煤炭价格便宜了,采暖费也应该相应下降才合理。”市民赵先生表示:“我支持供热费下降,而且据我所知,有的供热企业雇佣了不少临时工,人工成本已经很低了,还是有降价空间的。”还有相当一部分市民认为,供热是基本民生问题,在保证供热质量的前提下,价格也要“亲民”。

  降价呼声高涨,降价预期临近,人们对于何时交供暖费的认识也不尽相同。进入10月,家住长春市南关区全安街道天利南社区的赵德奎一直在犹豫,到底要不要去交采暖费。老赵说,目前社区里不只他没去交采暖费,不少老邻居也都没去交,大家都想等着有结果再说。同样居住在全安街道的王月红则告诉记者:“去年我10月25日上午才去缴费,结果连跑了3家银行都需要排长队、等着叫号,差一点就没排上号,好悬没多交将近200元的滞纳金!我这两天就去把采暖费交了,免得又要赶上缴费高峰期排长队,那太耽误时间了。反正供暖公司多收了钱也会给返回来。

  大部分人对于供热费调整的期待,影响了今年供热企业的收费进度。同鑫热力集团总公司生产部的王部长说:“因为目前供暖具体价格还没最后确定,今年前期收费情况不是太好,很多人都在观望。如果后期大家都集中去交费,就得在银行排长队,分散开交费比较方便。

  吉林省德阳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刘艳伟告诉记者:“德阳热力从今年9月6日开始正式收费,由于长春市热费价格可能要调整,很多供热用户都在观望,‘十一’前我们的收费率才达到13%左右,比往年少了不少,节后才逐渐增多。”他建议大家不要再继续观望,因为目前收供暖费业务都托管给了银行,希望用户们能错峰缴费,以免集中排队耽误时间。

  期待可以有,时间不等人。随着气温的下降和供暖期的临近,长春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提醒:由于听证会结果会在10月25日供暖费缴纳截止日期以后才能出来,所以提醒消费者,今冬居民供暖费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29元/平方米正常缴纳。如果供暖费用有变化,会公布相应处理办法,比如多退少补,或者结转到下一个采暖期等。

  合理调价,保证供热,保障民生

  采访中记者发现,对于煤炭价格下调使供热成本也有所下降的说法,供热企业也“有话要说”。

  长春市同鑫热力集团主管生产的张副总经理说:“我们企业是供热面积最大的民营企业,供热成本不光要看煤的出井价格,更要看‘到家’的价格,长春不是主要的煤炭产地,煤出井价格是降了,但从井口运输到供热企业的价格下降幅度并没有那么大,运费上涨,而且企业环保投入也在增加。公司作为集团化运营才微有盈利,而只算供暖这一块,是亏损的。

  吉林省德阳热力公司的刘艳伟说:“虽然煤炭在供热成本中所占比重较大,但它并不是唯一成本,供热成本在核算时还有很多老百姓所不知道或是不太了解的隐形成本在其中。比如说采用环保供热设备使投入增加,运费、供热材料、人工等各项成本逐年上涨,热计量的投入、新建并网、小区二次网的整改、老旧管网改造、小锅炉并网等等也都在供热成本中占一定比重。

  长春市热力集团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到目前为止,长热集团长期处于亏损状态。长热集团是长春市大规模发展城市居民区集中供热时建立的首家集中供热国有企业,目前有供热面积3000多万平方米,9个供热分公司,整个管网跨越7个城区,热源是热电联产和区域锅炉两种形式,还有两个大型的调峰锅炉,运行的成本较高。她说,煤价虽然下降,但它在总成本中还不到一半比例,而其他成本却逐年升高。前些年煤炭价格高,供热成本倒挂,国家出台优惠政策:居民用热部分企业可以免除税费。但到2015年底国家的这部分优惠政策就到期了,这无形中又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希望国家能继续对供热企业实施免税政策,来平衡环保方面的投入,分担企业经营压力。

  吉林省宇光能源热力公司一位负责人也认为,长春市的供热企业总体运营情况是基本持平略有微利,个别企业还出现亏损。

  面对降价,供热企业直呼“压力山大”。那么,供热成本到底几何?据长春市价格监督检查局成本调查监测所相关负责人表示,3个多月前,他们已经开始对长春市供暖企业成本进行监审,共调研长春市29家企业、供热面积达16919.5万平方米,占长春市总供热面积近90%,监审结果已经出来,并作为长春供暖价格是否调整的基础性数据之一。据悉,长春市在核算企业供暖成本中,会计入环保成本。对于环保改造,沈阳和哈尔滨今年只是在部分企业搞试点,而长春市是大面积改造,即在四环以内全部进行改造,企业承担的成本压力要高于这两个城市。

  关于热费调整,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付诚说:“自从煤炭价格下降后,社会上不断呼吁调整供热价格,可以说,供热价格下调是众望所归。但我们也要看到,近两年煤价虽然下调了,可客观地讲,企业也有一定难处,因为供热成本不仅仅是煤价,还包括一些隐形成本。供热价格调与不调,除了考虑煤价下降的因素,还应该考虑企业在供热过程中发生的其他成本,给企业留出一定的资源进行诸如技术更新等方面的工作,给他们一定的自主权。这样才能更好地保证百姓的热权益。

  对于一些市民担心的供热价格调整是否会影响供热质量问题,长春部分供热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热价下调虽然会影响企业经营,但企业会按照要求保证供热质量。长春市供热办工作人员也表示,供暖属于综合性公益事业,不论热费是否下调,供热质量要达标,按照规定不低于18℃,不达标的居民可以投诉。

  供热费调整,涉及到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也关系到供热企业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既要维护供热价格调整的科学性、合理性,又要还利于民,保障居民采暖供热这一重要民生,促进供热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目前长春市供热价格调整已经进入倒计时,让我们拭目以待。

(责任编辑:张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