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进一步做好“全国城镇供水设施建设项目信息系统”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
吉建城〔2015〕57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公用局、执法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用局、执法局:
按照建设部《关于开通城镇供水设施建设项目信息系统(试行)的通知》(建办城函﹝2013﹞119号)要求,为全面掌握和总结我省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十二五”规划任务的完成情况,更好布局全省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十三五”规划,进一步做好城镇供水设施建设项目信息系统填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尽快补充完善信息内容
各城相关市城市供水主管部门于2015年6月30日前,将本城市 “十二五”期间已建、在建和拟建自来水厂和管网的新建、改扩建项目信息及“十三五”期间拟改造、扩建、新建的自来水厂与管网项目信息填入信息系统;同时请各城市负责城市供水管理的相关单位负责协调本辖区内建制镇供水主管部门填报相关信息,并汇总本辖区内建制镇的情况,按时填报通知附件 (市、县)2011-2014年《全国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任务进展情况表。
二、严把填报信息的质量关
各主管城市供水的相关信息填报部门要将填报责任落实到人,保证信息及时全面。原责任人信息变动的应及时更新,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三、加快“十二五”期末工程实施
加快工程项目实施。要加快“十二五”工程项目的收尾工作,各城市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优先实施供水设施改造,限期解决水源污染、设施陈旧造成的水质不能稳定达标问题;制定好工程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纳入当地城市建设年度计划统筹实施,并及时更新项目进展情况。
四、其他相关要求
为便于统计,填报“十三五”期间拟改造、扩建、新建的自来水厂与管网项目信息时,项目起始年限填写2016年,完工年期按计划工期填写,不能超过2020年;“信息系统”网址 http://gsxt.mohurd.gov.cn ,使用说明书可从系统首页下载,若出现无法登陆等问题,请及时与我厅城建处联系。
联 系 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建处 周 杨 宋 磊
联系电话:0431-82752425(兼传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市、县)2011-2014年《全国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任务进展情况表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