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单位未接延长供热指令 10日24时长春将停热

08.04.2015  16:39

按照要求,长春市2014年至2015年供暖期从10月25日至次年4月10日。同时,长春市政府又提倡实行弹性供热,如果遇到极寒天气可提前或者延后供热时间。8日,新文化记者也采访长春市部分供暖单位目前还没有接到政府部门有关延长供热期的指令。

按照以前做法,热企应从供暖期结束开始,到五一前完成退费工作。提醒热用户,可持供热单位与热用户协议的检测结果,或长春市供热管理部门调查处理裁定书、采暖费专用发票原件,到供热单位领取退费。

8日,新文化记者也从长春市公用局了解到,供暖结束后,该局将总结盘点本采暖期供暖情况。(王小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