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站售票员贪污140余万元退票款被判刑10年

03.02.2015  10:44

串通审核员编造800余条退票信息,两个月内共计骗取退票款140余万元,曾为北京火车站售票车间售票员的宋恩华,近日被北京铁路运输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去年4月16日,公安机关接北京铁路局收入稽查处的报案,称北京站退票职工宋恩华的退票报告存在异常,经核对,2012年3月至5月间,宋恩华的退票报告共有855笔没有退票原票,次日侦查人员在北京站售票厅将宋恩华控制。

据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3月至5月间,宋恩华与时任北京铁路局北京收入稽核部收入审核员的李崇义预谋,由宋恩华虚构855张北京南站开往上海虹桥的高铁商务座退票手续,北京站将上述退票报告上交北京铁路局北京收入稽核部后,李崇义故意不审核退票报告就予以通过。两人后将855张车票的退票款共计140余万元进行分赃。

记者了解到,另案处理的李崇义此前也已被判刑10年。

据李崇义的供述,其具体工作是按照退票报告逐张审核原票,“所退车票要与退票报告相符,如果不符就要开出多少缴款订正下发车站处理”,但在本案中,她却明知宋恩华是虚构的退票报告,没有原票,但因为宋恩华每次都给她两三万块钱,于是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通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