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市发放6000余万元贷款推动创业带动就业
“十二五”期间,集安市就业服务局通过加强政策宣传、创新服务举措、简化办事流程、降低门槛、扶持重点、防范风险等措施,积极发挥创业担保贷款在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的积极作用。累计发放贷款6133万元,贷款余额1.18亿元,扶持创业者1134人,直接带动就业5274人。
加强贷款宣传,扩大政策知晓面。 市就业服务局坚持宣传先行,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使创业政策家喻户晓。一是利用自建平台资源进行宣传。通过电子显示屏、板报、宣传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宣传就业创业政策,积极为创业者提供服务。二是利用舆论阵地进行宣传。通过省、市、县三级级广播、电视、报纸、报刊、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工作动态、经验措施等内容,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三是利用活动载体进行宣传。通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调研年、优化就业创业环境年等活动,将创业政策宣传、服务、落实融入一体,使政策宣传遍及城乡各个角落,实现全覆盖。
创新服务举措,提高服务质量。 市就业服务局为方便贷款申请人贷款,一是精简办事流程。精简了公正、保险2个环节,取消专门担保机构,由原来的5个环节精简为2个环节。贷款申请人可直接向就业服务部门提出贷款申请,经审核通过后,经办银行发放贷款。二是增设服务网点。2014年,在原由一家经办银行发放贷款的基础上,新增设了邮政储蓄银行共同发放贷款,服务网点延伸到乡镇,方便农民工申请贷款。三是建立健全服务制度。以“惠民、便民、利民”为目标,实行了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即来即办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为贷款申请人提供优质、高效、规范的服务。
降低贷款门槛,加大重点群体扶持力度。 市就业服务局为了鼓励更多人员创业就业,进一步降低贷款门槛,突出重点群体的贷款政策。一是对贷款额度5万元的创业人员,由2个人担保减少为1个人担保;二是对高校毕业生贷款额度提高到10万元,并有由3个人担保减少为2个人担保,解决了高校毕业生有创业项目保人难找的问题;三是对符合条件的妇女创业,贷款额度由原来的5万元提高到了8万元,提高了各类人员创业的积极性。
防范贷款风险,确保贷款回收率。 市就业服务局为确保政策扶持资金良性循环,对申请创业贷款人员的经营状况、经营规模、偿还能力等逐户进行调查审核,保证了贷款人按期还款。对到期贷款,采取电话通知、发送短信、入户走访、经办银行催收等措施做好贷款回收工作,回收率实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