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法院法官入额考试举行

12.10.2015  07:03

10月11日8时30分,长春市第三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法院法官入额考试在长春市委党校举行,451名法官参加考试。本次考试分设四个考场。长春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德友担任主考。市党委、人大、政协领导和10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到现场巡查。

 

作为长春市第三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本次参加考试的共有14家法院,包括长春林区中级法院、长春铁路运输法院、长春市朝阳区法院、宽城区法院、二道区法院、绿园区法院、榆树市法院、农安县法院、德惠市法院、双阳区法院、经开法院、高新法院、汽开法院和净月法院。其中,12家基层法院员额比例严格控制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总数的40%以内,同时预留员额总数的10%作为机动员额,为暂未进入员额的法官和优秀法官助理预留选任入额空间。

 

法官入额笔试统一由第三方命题和阅卷,主要测试法官实际办案能力和司法实践经验,兼顾政治理论和法学基础理论。试题分为刑事、民事、行政三类,法官可自行选择其中一类作答。参加考试的法院严格按照吉林高院关于法官入额选任的有关要求,对考试现场和各个环节全程录像,确保公平公正。

 

根据长春市第三批司改试点法院法官入额选任的组织安排,笔试之后还将进行面试和考核。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实行入闱封闭,主要测试法官的综合素质和对问题的认识、分析、判断和处理能力。考核采取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定量考核得分由法官本人近三年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分值折算后得出,定性考核主要考核法官德能勤绩廉的实际情况。笔试、面试、考核得分之和作为法官入额选任评定依据。

 

本次考试是继长春中院、南关法院、九台法院员额法官产生之后,长春市法院系统推进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工作迈出的又一坚实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