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住酒店与陌生人“同居” 涉事员工说法矛盾

22.11.2016  08:42

  池女士入住在汉庭石景山古城酒店,办理续费时意外发现酒店系统显示其所住房间的开房人与同住人竟是一陌生人。池女士不禁担心陌生人持身份证补卡进入房间,给她带来人身威胁和财产损失。工作人员当时表示让她放心,称此举“只为朋友攒积分”。而昨天北京晨报记者求证时,酒店工作人员则回应称,误将他人信息登记,愿为池女士免费升级房间作为补偿。律师认为,员工做法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竟和陌生人“同居

  池女士向北京晨报记者讲述,11月3日,她和母亲来京游玩,选在汉庭石景山古城酒店入住。“第一次入住汉庭酒店,没在网上提前预订。”池女士到店,并出示二人身份证办理入住后,酒店只给了她一张未注明姓名的押金单。之后,池女士曾办理过一次续住,而11月20日当她第二次办理续住时,意外发现酒店系统显示其所住房间的开房人竟是陌生人。

  “第一次续住时,酒店没给我小票,这次我特意要了小票,本来只想核对一下房款,没想到却看到一个陌生人的名字。”记者从池女士出示的交款明细上看到,她入住房间的登记人显示为“孙X”,而池女士和母亲的姓名却出现在“同住人”一栏,为她办理续住的员工为徐某。

  池女士称,徐某是前台的一名男员工,入住手续一直由他办理。事发后,池女士才感觉事情其实早露端倪,第一次办理续住时,前台一女员工曾问她是否姓孙,“我否认后,徐某过来说了一句是他办的,女员工就没再多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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