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机关第二次代表大会召开

07.07.2016  16:49

 

中共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机关第二次代表大会现场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厅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孙众志同志作工作报告

 

省直工委常务副书记遇志敏同志

  6月30日,中共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机关第二次代表大会在长春召开。大会听取并审议了中共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机关第一届委员会工作报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省直工委常务副书记遇志敏同志到会指导并作了重要讲话,省直工委组织部张玉文部长参加了会议。大会由邢文忠副巡视员主持。 

  厅党组书记、厅长、厅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孙众志同志以《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 努力开创厅直属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为题,向大会作了第一届直属党委工作报告。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孙众志同志代表第一届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大会认为,在过去的几年里,中共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机关第一届委员会在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和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各项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功能,健全机制,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中心工作和全厅各项重点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了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大会指出,今后一个时期,厅直机关党的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决策部署和省直机关工委及厅党组安排,深入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着力增强五种意识,不断提升党员能力素质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全面加强厅直机关党的建设,为推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大会强调,过去几年,我们积累了很多宝贵经验,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以保持和发扬。一是必须坚持紧紧依靠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和厅党组的正确领导,始终保持机关党建的正确方向。二是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党建,找准党建工作与住房城乡建设业务工作结合点,促进相互渗透、共同发展。三是必须坚持发挥党员主体作用,调动党员积极性,提升党员素质,推动工作创新,不断为事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大会号召,全厅各级党组织和共产党员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省委和省直机关工委的正确领导下,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进一步开创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大会还审议通过了《中共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机关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中共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机关第一届委员会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 

  经大会代表选举,产生了中共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机关第二届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 

  会议要求,新的一届直属机关委员会以改革创新精神努力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发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凝聚各方智慧和力量,把机关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中心任务圆满完成,推动吉林振兴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是要坚持高举旗帜、把握方向。机关党建工作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中起着重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要始终把高举旗帜、武装思想放在工作首位。要广泛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引导大家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坚定“三个自信”,以此来统领机关党的工作、指导机关党的建设,坚持做到党的理论创新每推进一步,机关理论武装就及时跟进一步,确保机关党的建设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二是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机关党建全部工作的着力点,是机关党建的核心。要发挥思想政治优势,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明确奋斗目标,统一思想认识,为中心工作提供有力的思想指导和强大动力;要发挥组织优势,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中心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要发挥密切联系群众优势,倾听群众呼声,关注群众愿望,解决群众困难,把党组织的要求和决定变为干部群众的统一行动。 

  三是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使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各个方面;要严格党内生活,发扬党内民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讲党性、讲原则,弘扬正气、反对歪风;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党的纪律,特别是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在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