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01.07.2021  06:30

  吉建办〔2021〕66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做好改革后续衔接工作,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的网址链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住建部网址链接:

  http://www.mohurd.gov.cn/wjfb/202106/t20210630_250625.html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