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病医保新增5个“低自付” 脑瘫孤独症等

07.07.2016  15:36

新文化讯(记者 陆续) 从即日起, 长春 医保新增5个大病低自付病种,将脑瘫、孤独症、肝豆状核变性、人工耳蜗再造术及康复治疗纳入医保“个人低自付”管理,让大病患者只花起付线最低100元,就可以实现全年的“免费”治疗。至此,长春市大病低自付病种已达27种。

新增5个大病低自付病种

长春医保通过对大病病种进行调研,数据显示,脑瘫、孤独症、肝豆状核变性、人工耳蜗再造术及康复治疗等五种大病治疗费用高、治疗周期长、给患者及家庭带来沉重负担。长春地区每年有约900余名脑瘫患者、1000余名孤独症患者、800余名先天耳聋患者需要长期进行康复治疗,每年平均治疗费用在5万余元。

为解决这部分大病患者的看病难题,长春医保将患者承担不起的自费项目纳入“低自付”定额结算,减轻患者负担。如人工耳蜗植入术+两年康复治疗,一名患儿治疗费用平均15万元,长春医保通过打包付费,让患者一次只花起付线100元,共花三次起付线,就能实现一次手术治疗+两年康复训练,患者几乎是免费治疗。

个人一年只需付一次起付线

据悉,从即日起,持有长春市户口并参保满三年的市医保患者,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治疗以上新增五种大病低自付病种,个人一年只需支付一次起付线,就可以实现全年的门诊或住院治疗。参保职工患者住院起付线为:省级医院1500元、市级医院1000元、区级医院700元;参保城镇居民患者住院起付线为:省级医院1100元、市级医院800元、区级医院400元,儿童及学生在各级医院,起付线均为100元。

为了方便大病患者享受低自付待遇,长春医保开辟了大病患者低自付审核绿色通道,符合申报条件的患者,由低自付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综合评估,到定点医院的医保办公室审核。大病低自付待遇每年审核一次,有效期截止到当年年底。

■享受待遇条件

(一)参保条件

1.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患者,应具有长春本市户口和连续参保时间各满三年。

2.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患者中,未落户及参保时间不满三年的儿童,可持父母户口办理。父母应具有长春本市户口,参加长春市城镇居民或职工医疗保险,且居住及连续参保时间满三年。父母双方有一方满足上述条件即可。

3.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患者,连续参保时间满三年。

(二)脑瘫、孤独症康复治疗待遇补偿要求。

1.年龄在0~10周岁(不含10周岁)的长春市医保患者,年龄范围以申请时间为准。

2.经二级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确诊,并由指定专业康复、医疗机构进行综合评估,具有康复价值,能够体现康复效果的儿童。

3.没有享受国家或省、市救助项目等补贴的患者。

4.评估费用不在低自付大病补助待遇补偿范围。

(三)先天性耳聋人工耳蜗植入手术治疗待遇补偿要求。

1.年龄在0~18周岁(含18周岁)的长春市医保患者,年龄范围以申请时间为准。

2.具备人工耳蜗植入手术适应症,且没有享受国家或省、市救助项目等补贴的听障患者。

3.仅限单侧人工耳蜗植入治疗。患者如需植入双侧人工耳蜗,则另一侧的治疗及耗材费用不在低自付大病补助待遇范围。

4.疾病筛查与评估费用不在低自付大病补助待遇补偿范围。

(四)先天性耳聋人工耳蜗植入术后门诊康复治疗待遇补偿要求。

1.年龄在0~18周岁(含18周岁)的长春市医保参保患者,年龄范围以申请时间为准。

2.限人工耳蜗植入术后2年以内康复治疗的患者。

■长春27个医保大病低自付病种都有啥?

尿毒症血液透析,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唇腭裂,肾移植手术(不含供体所有费用),单、双侧锁骨骨折内固定治疗,单、双侧肱骨骨折内固定治疗,单、双侧尺骨骨折内固定治疗,单、双侧桡尺骨骨折内固定治疗,桡尺骨骨折内固定治疗,血友病门诊、住院治疗,骨结核住院非手术治疗,结核性脑膜炎住院治疗,肝豆状核变性门诊治疗,癌症晚期舒缓治疗,脑瘫,孤独症,肝豆状核变性,人工耳蜗再造术,人工耳蜗再造术后康复治疗。

长春医保咨询电话:

81932999、811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