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食药监局汽开分局开展低温食品销售行为专项执法检查

12.04.2016  13:54

按照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低温食品销售行为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要求,汽开分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项整治部署会,研究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内容、对象、检查人员和专项整治行动的时间等内容。从4月11日起,相关科室监督员分成六个组,在辖区内对餐饮单位、超市、食杂店、水果店和农贸市场等相关经营单位,展开地毯式清查。重点检查酸奶、乳制品等低温销售食品是否具有经营资质、是否具有质量合格证明、是否具备低温销售的条件、是否标有中文标签、是否超过保质期限等内容。在执法检查中,监督员对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现场讲解,并公开设立举报电话,发动社会力量,形成群众参与的良好社会监督氛围。并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市局。下一步汽开分局将持续专项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确保低温食品销售行为符合相关规定,让辖区群众吃上放心的低温销售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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