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7000元成为“全民消费网”会员 一女子靠“拉人头”吸金百万

22.06.2017  03:03

5月22日,伊通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伊通镇居民赵某、李某、马某等人报案称,3月份,一名姓宋的女子在伊通镇某小区租用工作室,以投资注册全民消费网会员名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4月份,全民消费网停止返款,投资者发现被骗随即报警。

接警后,经侦大队立即抽调精干警力展开侦查。民警深入该小区进行走访,锁定了嫌疑人宋某的身份、体貌特征、家庭住址、活动区域。同时,通过秘密调查取证,固定了证据材料。5月23日,侦查员在宋某经常出没的地点蹲坑守候,于当日16时在一商店内将其成功抓获。为扩大战果,深挖余罪,经侦大队对宋某进行了突审,经审讯得知,今年2月份,宋某的上线,伊通县河源镇居民杨某经外地人员授意,走街串巷宣传投资全民消费网会员可以赚钱发家,还建立了全民消费网微信群,群里每天有人讲课。内容多数为投资少、时间短、收益巨大的虚假宣传,并以国家相关部门、名人为幌子,很快在当地群众心里造成全民消费网合法、快速致富的假象,尤其是一些50岁以上文化程度不高的群众当即受骗。

与此同时,杨某还承诺,加入该网成为会员需一次性缴纳7000元,成为会员以后,每天可以返款150元至189元不等,可以返一年之久,并且承诺全民消费网成为上市公司以后,7000元为原始股,通过微信注册会员号码后,会员推荐他人加入会员可以直接扣除2450元推荐费,推荐人成为被推荐人上线以后,还可以得到下线推荐奖630元。

杨某注册为上线的会员以后,便积极发展他人加入会员,其中杨某于今年2月份,发展伊通镇居民吴某为全民消费网会员,吴某受巨大利益驱使发展宋某为全民消费网下线,并将宋某介绍给杨某认识,宋某加入会员以后,便自己建立伊通县全民消费网会员群,积极发展他人加入会员,还建立工作室。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因受利益驱动,通过宋某纷纷加入全民消费网,仅仅一个多月时间宋某就发展全民消费网会员高达170余名,会员费近百万。随后,宋某将钱输送给上线人员,3月末,该网停止返款,入会群众这才发现被骗了。

6月9日至6月19日经侦大队将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犯罪嫌疑人杨某、吴某传唤到案。

目前,伊通县公安局已对杨某、吴某、宋某三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东亚经贸新闻记者 周东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