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全国优秀法院、 全国优秀法官”和“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和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经过全省各级法院逐级审核推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考核,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全国优秀法院”推荐对象2个、“全国优秀法官”推荐对象2人和“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推荐对象4人(名单附后)。从即日起公示5天,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如对公示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应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由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调查。
联系单位: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宣教处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珠海路1117号(130033)
举报电话(传真):0431—88556621 1894659610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关于全省法院“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推荐对象的名单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8年10月31日
附件:
关于全 省法院 “全国优秀法院、
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推荐对象的名单
全国优秀法院推荐对象:
靖宇县人民法院
珲春市人民法院
全国优秀法官推荐对象:
孟宪玲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
谭贵林 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
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推荐对象:
崔 鹏 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合议庭副庭长
王海军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曙光人民法庭审判员
刘明晶 通榆县人民法院开通人民法庭庭长
张亚卓 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责任编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