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全国优秀法院、 全国优秀法官”和“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推荐对象的公示

01.11.2018  14:3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和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经过全省各级法院逐级审核推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考核,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全国优秀法院”推荐对象2个、“全国优秀法官”推荐对象2人和“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推荐对象4人(名单附后)。从即日起公示5天,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如对公示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应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由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调查。 

联系单位: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宣教处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珠海路1117号(130033)

举报电话(传真):0431—88556621   1894659610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关于全省法院“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推荐对象的名单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8年10月31日


 

附件:

关于全 省法院 “全国优秀法院、

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推荐对象的名单

 

全国优秀法院推荐对象:

靖宇县人民法院

珲春市人民法院

全国优秀法官推荐对象:

孟宪玲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

谭贵林   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

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推荐对象:

崔   鹏   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合议庭副庭长

王海军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曙光人民法庭审判员

刘明晶   通榆县人民法院开通人民法庭庭长

张亚卓   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责任编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