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厅长孙众志赴长春市调研房地产管理工作
2018年7月6日,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开展“调查研究、狠抓落实、拼搏奋斗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明电〔2018〕3号)要求,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和近期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省住建厅厅长孙众志带领调研组对长春市房地产管理工作进行调研指导。调研组实地踏查了长春市房屋交易大厅、住房租赁试点项目、老旧小区整治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和物业管理项目,听取了长春市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省住建厅副巡视员孙贵生及相关处室负责同志、长春市政府副秘书长王首先、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局长李晓曼及相关负责同志全程参与调研活动。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长春市房地产管理工作,为继续做好下步工作,孙众志厅长强调:一要坚定不移抓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严格落实各项调控措施。按照住建部等七部门要求,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稳定市场预期,稳定住房价格。二要继续推进买房卖房“只跑一次”工作。贯彻落实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暨“只跑一次”改革视频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以便民利企为出发点,坚持问题导向,全面优化办事流程,努力再减少申请材料、缩短办事时限、改善服务态度,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坚定不移推进买房卖房“只跑一次”工作,创造全省可推广的经验。三要加快租购并举试点工作。充分运用好长春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为住房租赁市场各方主体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落实好国家、省市的优惠政策,发展大型住房租赁企业,丰富高中低不同层次租赁住房供给,研究打通租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通道的措施,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四要进一步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物业管理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与广大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政府关心、社会关注、百姓关切。要全面规范物业服务行为,加强物业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建立规范化、制度化和标准化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树立物业企业标杆和管理项目标杆,不断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更加舒适、整洁、优美的生活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