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福宁派出所抓获一名介绍卖淫犯罪嫌疑人

29.09.2016  17:43

  8月29日,晓雨(15周岁)在家人的陪同下到伊通县公安局福宁派出所报警称:7月中旬在伊通镇一歌厅员工宿舍内被服务生孙某(27岁)强奸,事后两人继续交往,并以处对象为由,孙某又先后两次与晓雨发生性关系。8月8日孙某以外出打工挣钱为名,通过联系孙某上海的“老姑”,将晓雨带到上海市崂山路与栖霞路交汇处的一个“羊绒店”内让晓雨从事卖淫活动,晓雨在该店内从事卖淫活动达20天之久,60余次,非法所得卖淫款6000余元被孙某、晓雨挥霍。

  福宁派出所接此报案后,立即组织精干警力,研究抓捕、审讯方案。9月23日 ,专案组民警通过20余天的不懈努力,终于获得嫌疑人孙某的行动轨迹,并立即制定抓捕方案,9月23日10时许,犯罪嫌疑人孙某出现在伊通客运站附近,办案民警迅速出击,将正欲外逃的犯罪嫌疑人孙某成功抓获,将其带到办案中心进行突审,刑警大队适时介入,配合派出所进行审讯。在大量的事实和证据面前,孙某如实地供述了自已参与介绍晓雨卖淫的犯罪事实,并交待了该团伙成员的信息情况。根据整个案情,该所经与法制部门研究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孙某以介绍卖淫罪予以刑事拘留,现犯罪嫌疑人孙某被羁押在伊通县公安局看守所,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