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县扶贫开发工作实效明显 开拓进取有创新
伊通县是少数民族艰苦边远地区比较贫困的县份,现有贫困村27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4131人,全县扶贫工作确定五年脱贫任务三年完成。确定2016年脱贫5634人,11个贫困村出列;2017年脱贫6889人;2018年脱贫1608人。
(一)狠抓建章立制,确保攻坚工作有序推进。根据全县三年脱贫总体目标,按照省脱贫工作方案、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和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编制下发了县里的《2016年脱贫攻坚工作方案》《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细则(试行)》和《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同时还编制了《关于落实全县2015年度“雨露计划”补助资金的安排意见》,印发了《全县扶贫开发小额信贷工作实施方案》《全县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和《全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编写了伊通脱贫攻坚汇编,每季一册,重点发挥政策引领、工作推动、精准帮扶、技术指导等作用。
(二)伊通扶贫工作开拓创新,为贫困户对接脱贫政策提供便捷。4月20日,全省建档立卡信息管理子系统培训会结束后,组织动员各乡(镇、街道)采取“集中培训、集中审核、集中录入、集中印证”流水作业的方式,将贫困人口数据信息全部录入国府办信息管理平台,最后精准锁定全县8086个建档立卡贫困户、14131名贫困人口。在此基础上,实行统一盖章、统一编号,为锁定的贫困户制发了“伊通满族自治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人口)证明”手册。本手册做了四点说明:一是此证有效期遵循国家、省、市脱贫时序和有关扶贫政策规定;二是凭此证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专用服务手册可到县卫计局指定医院(卫生所)享受医疗扶贫服务政策待遇;三是凭此证及《吉林省贫困户信用评定贷款证》(以合作银行认定为准)可享受扶贫小额贷款政策支持;四是凭此证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可享受教育扶贫等其他方面的扶贫政策。目前手册已全部发放到户,这是伊通县在扶贫工作中的一大创新。
(三)突出扶贫产业项目开发,带动贫困群众尽早实现稳定脱贫。始终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树立由“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脱贫”转变的理念,把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和创新扶贫机制作为脱贫的首要途径和根本措施,突出项目带动,更直接更有效地实现贫困群众稳定脱贫。通过县扶贫办、财政局共同审批,为营城子镇打草村、二道镇石场村和宏明村等6个贫困村落实了2016年首批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项目,共计450万元。其中:结合清收还林发展机遇,在河源镇联合村、营城子镇打草村、二道镇石场村和宏明村,扶持建立了以合作社带动贫困户脱贫的大果榛子扶贫产业基地,总面积210公顷,4个大果榛子产业扶贫项目4月8日完成苗木定植并验收;下达到小孤山镇山河村育肥牛养殖项目、河源镇肉食羊养殖项目正在申请政府采购,6月3日开标后组织实施。县民宗局今年共审批下达5个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产业项目,共计340万元。
(四)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依据伊通县三年脱贫攻坚时序和2016年脱贫目标任务,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引领带动作用,整合发改、民宗、土地、交通、水利等行业政策资源,重点加强27个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建设。2015—2016年度,发改局为5个贫困村下达了国家千亿斤粮食工程项目,计划改造机耕路17.58公里,建设各类桥涵与过水路面42处,排水沟324.7米。民宗局为2个贫困村下达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60万元,计划修建3座桥梁。国土局计划为包保的三道乡前瓦贫困村和3个一般村,投入基本农田改造资金3300万元。县扶贫办与县财政局共同争取国债资金1075万元,计划为出列和交通条件特别落后的10个贫困村改造硬面化道路21.5公里。县水利局2016年计划为3个贫困村实施饮水安全和水土保持工程。全县共完成清收还林任务11.23万亩,占总任务的106%。
(五)强化医疗服务救助,推动解困节支脱贫政策落实。一是方便群众,延伸农村合作医疗服务门诊。首先开通了27个贫困村新农合定点门诊,全县其他181个村卫生室正在完善开通。二是送医下乡,建立医疗巡诊常态服务机制。通过“自愿报名、公开推选、签订协议和定期轮换”的程序,组成由15名医护人员组成的医疗服务小分队,重点对贫困村开展医疗巡诊活动。医疗服务小分队已为27个贫困村的3245名贫困人口建立了医疗健康档案,开展巡回义诊活动395人次,接诊贫困群众2186人。三是提高标准,让贫困户最大程度节支脱贫。制定并落实了“两项补偿”和“两免两减”医疗扶助政策。普通门诊补偿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达到60%,村卫生室报销比例50%。常见慢性病门诊补偿在乡镇卫生院就能实施,补偿比例为60%以上,最多每人每年可补偿6500元。免收门诊诊查费,免收住院新农合等政策报销后的床费和护理费;减收门诊辅助检查费用的20%,减收住院新农合等政策报销后的检查费用20%。检查项目包括:CT、彩超、心电、放射线、检验项目等。同时,对疑似患结核病贫困群众也采取免费检测,对确诊病患提供全疗程板式抗结核药品,如景台镇五台子村唐秀兰3次入院,3次减免5600多元。治疗过程中进行3次免费复查。截止目前,两家县级医院共有252人次的贫困人口享受了“两免两减”政策,共减免资金28790元。四是开辟通道,使贫困群众享有便捷就医。为方便贫困人口就医,县卫计局为全县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了贫困人口专用医疗服务手册,明确了贫困群众享有的优先优惠政策。县人民医院、县民族医院专门设立了贫困人口就医分诊台和服务窗口。下步将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乡镇卫生院为单位,实行分病种定点集中诊疗,开展健康教育,推行分级诊疗制度。确保因病致贫的贫困群众最大限度地达到节支脱贫的目标。
(六)加大教育扶贫力度,为贫困群众脱贫提供智力技能支撑。一是对县内公办幼儿园及经审批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低保户家庭儿童予以资助,共资助学前生478名,每生750元,共计35.85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共资助贫困寄宿生936人,其中小学生72人,每人500元,初中生864人,每人625元,共计57.5万元。落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政策,高中享受助学金人数1389人,每人平均约为1000元,共计138.9万元。立足高中办学特点,全县四所高中针对在本校就读贫困生进行精准帮扶,共有135名学生享受减免学杂费和住宿费政策,其中重点高中学费每生350元,普通高中每生250元;住宿费每生150元。共减免费用5.8万元。二是落实“雨露计划”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发放国家助学金政策,暂上报雨露计划申请7人,对符合条件的每人每学期支持1500元。从去年10月开始到现在已有黄岭子镇孙佰娇等14名同学得到救助。今年到现在有伊丹毯子村吴秋利等7名同学正在申报中,即将落实。对就读职教中心的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贫困生实行免除学杂费政策。3-5月份,职教中心共免除贫困生学费1240人,共计24.8万元,共有297人享受国家助学金待遇,共计发放5.94万元。三是对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符合申请政府资助金条件的贫困家庭学生,优先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做到“应贷尽贷”,今年预计有600余人申请助学贷款,贷款标准6000—12000元,预计发放助学贷款500万元左右。四是结合雷锋纪念日等特殊节日,号召学校开展爱心捐助活动,并在校内结成师生帮扶对子,加大了对贫困学生的帮扶力度,通过系统内爱心捐助活动,全县中小学共捐助金额达27万元。积极联系群团组织、民营企业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通过多种形式支持贫困学校建设、帮扶贫困家庭学生。沈阳帝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出资80万元为第三中学新建一栋图书馆;四平烟草公司出资30万元为二道中心小学校重新修建围墙;长春香格里拉酒店为营城子新家村小学校、砂古村小学校出资改建校舍、打深水井、捐助教学设备等,共计折合金额40余万元。五是充分发挥县职教中心的优势,结合县产业特点,为贫困家庭学生、“两后生”和普通农民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使其掌握一技之长,帮助贫困户加快技能脱贫。年初以来,共开展家政、焊接、养殖种植等专业技术培训班8期,共培训学员2000余名。六是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水平,计划向上级协调资金1100万元,对薄弱校进行校舍改造,增添教学设备,改变薄弱校办学条件。目前已经到位950万元(中央预算内资金),正在办理开工前期手续。通过教育扶贫,总计帮扶减免295.34万元,支持改善教学设备150万元,得到救助学生5096人。
(七)落实社会兜底政策,确保农村低收入群体得到基本保障。目前,全县8086户扶贫对象中已有3959户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占贫困户的48.7%,占全县低保户的16.3%。今年以来,8086户贫困户中有478名贫困群众得到民政部门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救助资金达到40万元。3月下旬,召开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会,对一、二级残疾人护理和低保残疾人生活实施政策补贴。目前,农村精准扶贫对象中已有163户申请办理补贴。加大贫困家庭救助力度。春节期间,开展了“情暖万家”活动,使用17.7万元善款,救助贫困群众592人。备耕期间以“慈善助春耕”为主题,在全县开展形式多样的“慈善日”活动,使用善款32.79万元,共救助贫困群众1093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