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县“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综述
“十二五”时期是伊通县经济社会发展不平凡的五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和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县委、县政府积极应对复杂局势,科学判断经济形势,正确把握发展大势,着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工作稳中有为、稳中有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工作目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
经济总量不断扩张。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逐步形成并确立了“依托长春、围绕长春、服务长春,举全县之力建设配套工业基地、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休闲旅游度假基地,实现与长春融合发展,打造长春最美卫星城”这一发展战略,并强力组织实施。预计2015年末,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可实现173.1亿元,年均增长9.1%。其中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可实现53.1亿元、66.5亿元和53.5亿元,年均分别增长12.6%、12.5%和3.2%。固定资产投资可完成53亿元,年均增长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可完成51亿元,年均增长12.1%。一般预算全口径财政收入和地方级财政收入可实现6.84亿元和4.68亿元,年均分别增长9.6%和13.2%。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可达到2.05万元和1万元,年均分别增长9.7%和9.8%。
产业经济蓬勃发展。五年共开工建设重点项目405个。工业经济发展速度连续三年全市第一。形成了以石油开采、建筑建材、汽车零部件加工为支柱产业的工业经济体系。民营经济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新一轮民营经济腾飞竞赛活动先进县”称号。粮食产量稳定在30亿斤水平,被国家评为粮食生产先进县、农技推广示范县和测土配方施肥标志性示范县。累计建设牧业小区367个,被国家认定为全国生猪调出大县。林业工作被国家评为绿盾行动先进集体。五年接待游客340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6亿元。伊通镇被评为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
城乡面貌明显改观。南部新城初具规模,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库仑大路、伊通河城区段综合治理等工程进入收尾阶段。改建县城街路45公里。改造棚户区41万平方米。县城集中供热面积达到350万平方米。完成暖房子工程94万平方米。改造铺设供水管网29公里,县城日供水能力达到1.4万吨。新建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铺设污水管网21.6公里。改造农村危房3416户。环境连片整治14个乡镇、34个村。河源镇保南村等5个村被评为省级生态村。新农村建设被省政府评为先进单位,营城子镇被评为国家级文明村镇。
深化改革有序推进。承接省、市下放行政审批事项49项,清理行政审批341项。稳步推进大部门体制改革,重新设置政府工作部门24个,减少事业单位机构217个。制定并公开权力清单2460项。放松市场主体准入管制,实行先照后证,新增工商业户5400家。创新投融资机制,小额贷款公司和担保公司发展到7家。稳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发放林权证1.7万本。积极开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覆盖全县的环境监管体系初步建立。
社会民生持续改善。投入资金1.7亿元,改造校舍13万平方米。职教中心和满族幼儿园建成使用。县城公共交通系统投入运营。满族艺术团在省第七届二人转戏剧小品艺术节上获多项大奖,名列全省第一。新建农民健身广场87个,农家书屋和农村文化大院实现全覆盖。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发放低保金2.5亿元。投入资金6500万元,医疗救助5.8万名困难群众。新建181所标准化村卫生室。卫生应急工作被评为国家级综合示范县。中医药工作被评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县。计生工作荣获全国优质服务先进县称号。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被评为省级示范县。普法工作被国家评为先进县。平安创建活动被省评为先进县。信访工作连续三年被省评为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