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将推企业绿色采购 不得购买黑名单产品

27.12.2014  17:43

记者从环境保护部了解到,商务部、环境保护部、工信部本月26日联合发布《企业绿色采购指南(试行)》,以指导企业实施绿色采购,构建企业间绿色供应链。

 

花巨资购买到的却是“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甚至是被环保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产品,这种事在企业中并不鲜见。

 

记者从环境保护部了解到,商务部、环境保护部、工信部本月26日联合发布《企业绿色采购指南(试行)》(下称《指南》),以指导企业实施绿色采购,构建企业间绿色供应链。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指南》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措施,包括建议企业避免采购“黑名单”产品,包括被列入环境保护部制定的《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等。

 

根据《指南》,供应商被评定为环保诚信企业或者环保良好企业的,对其产品可优先选购;对于被评定为环保不良企业的供应商,避免采购其产品。同时,建议企业在采购合同中作出绿色约定。包括对有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的供应商,采购商可以降低采购份额、暂停采购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指南》规定,供应商隐瞒环保违法行为,使采购商造成损失的,采购商有权依法维护其权益;采购商可以通过适当提高采购价格、增加采购数量、缩短付款期限等方式,对供应商予以激励。通过市场机制的激励和约束作用,推动供应商强化环境保护,切实减少环境污染、降低环境风险。

 

记者拿到的《指南》文件明确提出,绿色采购是指企业在采购活动中,推广绿色低碳理念,充分考虑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安全健康、循环低碳和回收促进,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等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原材料、产品和服务的行为。

 

绿色供应链则包括企业从产品设计到原材料采购、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和报废处理的全过程,涉及企业的经济活动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上下游供应关系。

 

指南》列出了四种不宜采购的产品:不符合商务主管部门防止过度包装及回收促进要求的;被列入环境保护部制定的《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的;产品或所采用的生产工艺、设备被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国家限制或不鼓励生产、采购、使用的其他高耗能、高污染类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