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正在筹建还未生产,有房租费、电费等非经营性收入,当年度是作为收入申报,还是冲减筹办费?

29.06.2015  13:28

答:根据《国税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的相关规定,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在筹建期间,取得了房租费、电费等非生产性收入,冲减相应的筹建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