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企业 共谋发展 长春市司法局法律服务团走进长春市工商联
为贯彻落实省、市深入推进民营经济发展会议精神,按照司法部新出台的《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和省司法厅要求部署,长春市司法局认真组织开展了“走进千家商会 服务万户企业”的专项行动。12月4日下午,由长春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梁向东带队,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专家组成法律服务团走进长春市工商联,与商会负责人、民营企业家代表进行座谈交流,实地了解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共同研讨助推民营企业发展有效路径。
座谈会由市司法局副局长王承伟主持,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曲春雨和市工商联副主席高岩出席会议。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处长史靖宇简要介绍了长春市法律服务机构职能及开展法律服务的相关情况。商会企业代表就经营发展中诸多有关民商事纠纷调解案例,讲述了企业存在的法律难题及迫切需求。法律服务团成员纷纷表示,将立足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工作职能,努力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市司法局副局长孙志彤与市工商联副主席高岩代表双方签订了法律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
梁向东局长就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增强服务意识,全方位助推民营企业发展。通过法律服务团队为企业提供事前、事中、事后的法律服务,持续实现法律服务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融合。二是履行新增职能,切实解决民营企业发展难题。重点围绕减轻民营企业负担、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完善政策执行方式等方面,积极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平等法治保障。三是创新拓展途径,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经营管理。要持续深化支持和促进企业发展二十条措施,特别是聚焦服务民企发展,将法律保护关口前移携手市工商联深入开展好“法治体检”活动,形成规模和整体效益。四是健全保障机制,持续推进商事纠纷调解工作。希望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能够积极发挥作用,不断发展壮大,为解决民营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提供法治智力支撑,为企业营造更加稳定和谐的发展空间。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曲春雨就深化商会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抓好组织、队伍、机制等方面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随后,法律服务团与商会代表共同为新增加的28家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授牌,律师、人民调解法律服务专家为商会企业代表进行了法治体检讲座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