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率下破员额坚冰

28.12.2015  10:16
  孟建柱:全国推广吉林法院司改模式“不搞论资排辈,不分行政级别,对所有法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选任”    

  背景介绍

  2014年3月,吉林省被列入全国第一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11月,中央政法委批复吉林司改试点方案。2015年4月,吉林省委批准法院系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吉林法院司法改革正式起步。

  第一阶段,5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率先改革;第二阶段,6月,16家中级、基层试点法院跟进改革;第三阶段,下半年,全省其他76家试点法院整体推进改革。10月底,全省完成法官选任改革工作。11月底前,组建完成新的审判运行组织。2016年1月1日起,全省法院将全部按照新的审判组织模式运行办案。

  11月5日,在吉林省最后一批76家试点法院之一的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年仅28岁的入额法官李昂走进立案一庭,在这名最年轻的法官周围,该院其他84名入额法官也开始在新的审判岗位上开展工作。

  与吉林中院一样,全省93家法院2915名入额法官已全部进入审判一线,按照新的审判运行机制执法办案。这表明吉林省以法官员额选任为突破口的人员分类改革工作走在了全国司法改革的前列。

  “吉林改革试点方向明确、思路清晰、成效明显。”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充分肯定了吉林法院“以上率下” 的司法改革工作,并要求在全国推广。

  做表率省院先行

  人员分类改革对现有的法院队伍来说是一个全面洗牌的过程,所有法官都将面临重新选择、重新排队的问题。由于改革事牵每位干警的利益,如何选择突破口至关重要。

  吉林司改初期有人提出,为稳妥起见,将法官员额制改革放在基层,通过局部进行试点,这样操作风险小、易推进。然而,吉林高院经过调研,决定以上率下,先从自身做起。

  “司法体制改革就像扣扣子,只有第一粒扣子扣准了,后面的扣子才不会扣错。”吉林高院院长王常松介绍说,之所以采取以上率下的工作方式,主要在于这次司改试点政策性强、情况复杂,省高院率先改革,便于把握顶层设计的政治方向和政策导向,通过改革也便于为全省法院提供可参照、可复制的路子,使中级、基层法院有所参考和遵循。另外,考虑到改革试点的许多内容涉及省级事权,中级、基层法院相对也难以推进。

  扛起司改的大旗。4月22日,吉林高院迎难而上,率先启动法官员额制改革。为确保法官员额选任工作顺利实施,吉林高院设计了公平公正的选任标准和程序,对申请入额的法官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定,让全院法官在同一标准上进行公平竞争。

  5月16日,吉林高院符合条件的147名法官走进考场,参加法官入额笔试,标志着全国首家高级法院法官员额选任工作迈出坚实一步。

  6月5日,随着吉林高院党组会议通过,该院首批126名员额内法官历经“九关”正式产生。

  分阶段循序渐进

  吉林高院率先在自己头上“动刀”,实则为全省法院整体改革稳步推进积累经验。吉林高院入额法官的顺利产生,打消了人们心中的疑虑,为全省中级、基层法院的员额制改革创造了条件。

  司改虽有困难,但不能停滞不前。早改早受益,早改早发展。“以上率下、三级联动”的一步到位式司改模式,逐步成为吉林法院上下的共识。

  吉林高院法官员额选任工作结束不久,第二批司法改革试点工作便紧锣密鼓地展开。6月13日,吉林第二批16家中级、基层试点法院的804名法官走进考场参加法官员额选任笔试。两天后,面试工作拉开帷幕。

  10月11日,法官员额制改革工作在吉林全省全面推开。上午8时30分,全省第三批其他76家试点法院的2107名法官步入考场进行集中笔试。10月13日,面试顺利进行。

  10月底前,吉林按计划全部完成了法官员额选任工作。经最后审批,2915名法官成为吉林法官员额制改革过渡期内首批入额的幸运者,他们将全部走上新的审判一线岗位,完成规定的办案任务,并按照司法责任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司法责任。

  王常松介绍说,历经一年时间,吉林法院系统上下一心,终于啃下了法官员额制改革这块“硬骨头”。实践证明,省高院以上率下,省、市、县(区)法院三级联动,实现了平稳有序推进改革,减少了改革震动,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为大局发扬风格

  记者在采访中多次听到,吉林法院法官员额制改革的平稳推进,离不开法院干警的广泛支持,离不开部分法官的舍小利、顾大局。

  根据中央规定,法官员额制改革必须严格执行确定的法官员额比例和相关政策,不仅不能突破,还要留有余地,为优秀年轻人才预留入额空间。据此计算,改革前吉林全省93家法院的5119名法官中,拟入额法官约为3100名,剩余2000多人在此轮改革中进入不了员额。也就是说,大约每5名法官当中就有2名法官入不了额。

  在一些法官看来,员额关系到法官身份、办案资格和薪酬待遇,是一块涉及每个干警利益的奶酪。

  近四成的法官入不了员额,这减法从哪里做起?

  俗话说,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改革中,吉林法院干警最为关注的就是领导干部入额问题。一些法官担心,如果院领导入额比例过高,将直接挤占审判一线办案法官的入额人数。同时,由于院领导承担大量的事务性工作,其办案数量一般约为普通一线法官办案量的五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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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此,吉林高院根据法院领导越往上行政事务越多、越往下办案任务越重的实际情况,从严掌握领导干部入额要求,把省、市、县(区)三级法院院领导入额比例分别限定为30%、40%和50%,提倡年龄偏大或不具体分管审判业务的院领导发扬风格、做出表率,自愿申请暂不入额。未入额的院领导,除不能直接承办案件外,改革过渡期内,继续履行院领导职务和审判委员会委员职责。最终,全省法院共计372名院领导入额,占810名院级领导职数的45.9%,所有法院领导入额比例均控制在限定比例之内。

  吉林高院副院长、司改办主任李树涛这次选择了不入额,他告诉记者:“申请不入额的不只我一个,省高院只有5名院级领导入额,占16位院级领导职数的31%。各级法院都有不少院领导主动申请不入额。”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德友在提到院领导入额时也表示,该院只有3名院领导入额。这样的表率作用,较好地推动了各级法院的法官员额制改革。

  吉林法院院领导的表率作用带动了中层干部和部分资深老法官,他们纷纷表态从大局出发选择不入额,把有限的员额指标让给高素质的年轻法官。

  “省高院没有申请报名的90多人中,不少是具有审判经验的老领导、老法官,他们不申请入额给年轻法官留下了更多的入额空间。”吉林高院青年法官宋姜美说。

  一些资深法官虽选择不入额,但他们的审判经验要传承。为了充分发挥未入额资深法官的审判经验优势,吉林高院成立了资深法官咨询委员会,对年满55周岁以上、审判实践经验丰富的未入额法官,经院审委会评审、党组会研究,任命为该咨询委员会委员,分配到各个合议庭中,专职承担案件指导、审判调研、廉政监督等职责。

  法院院领导和资深法官顾全大局的选择,促进了全省法官员额制改革平稳推进,保证了队伍和工作稳定。

  带队伍精心规划

  “我们庭16人,共有9名法官入额。”11月4日,长春中院民四庭庭长李立娟说起入额法官人数时还算满意。

  作为全省受理案件最多的中级法院,长春中院此轮改革仅有106名入额指标,这将对131名不能入额法官的职业前景产生重大影响。如何才能在实现职业化、精英化的员额制改革目标中,保持法官队伍尤其是一老一少两个法官群体的稳定?

  该院院长张德友认为,法官队伍稳定是法官员额制改革的关键,也是对中院党组把握大局、掌控队伍能力的最大考验。无视员额制恐慌、责任制焦虑、高薪酬期待等问题,虽可采取强力手段推进,但势必影响党组权威、队伍团结和改革顺利推进。

  长春中院研究室主任苏洪涛介绍,改革启动之前,中院党组连续召开老中青干部座谈会,逐个与可能涉及工作变动的法官交心谈话。对放弃入额或可能不能入额的同志根据个人情况逐一研究设计职业规划,对老法官的职业待遇适当给予倾斜,对工作不久、经验不足的年轻法官做转任转岗解决,对少数需要坚守司法辅助或司法行政岗位的年轻优秀法官作为部门领导重点培养。

  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党组在改革中也认真为每一位同志做好职业规划,针对不同年龄、岗位的人员逐一考虑,在确保改革增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满足个体的愿望和要求。

  7月初,长春中院106名入额法官正式走上新的审判岗位,基本做到了个人愿望与工作需要相吻合,确保了人心不散、队伍不乱、质效不减。

  严标准全体认同

  从4月开始到10月结束,吉林法院法官员额选任工作圆满完成。吉林法院一步到位,公平公正地选任出2915名高素质法官,有效防止了能办案的进不了员额、进入员额的办不了案的现象出现。

  王常松介绍说,吉林法院选任法官不搞论资排辈,不分行政级别,对所有法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公平公正选任。选任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重点考查法官实际办案能力和司法实践经验,面试重点考查法官的综合素质和处理问题的能力,选任考核则重点考查法官德能勤绩廉的情况。对经过考试考核确定的人选,按照1∶1.1的差额比例,统一提交省法官遴选委员会逐一投票选出,并进行公示,最后由各法院党组研究决定。公平公正的选任方式确保选出的员额法官代表了目前全省法官的最高水平。

  吉林高院刑一庭庭长刘洪宇笔试后坦言,这次考试实务性强,量大面广,是一次对法官素质的综合测试。

  吉林高院研究室副主任刘岩告诉记者,这次“考试+考核”的方式基本实现了法官员额制改革的初步设想。所有法官在同一平台上竞技,起到了优胜劣汰的作用。

  吉林中院政治部主任孙丽萍也表示,这次法官入额考试让大家公认的有经验、有能力的高素质法官进入员额,基本达到了遴选目的。

  资料显示,吉林首轮选任的入额法官平均年龄43.5岁。吉林高院的入额法官平均年龄为42岁,比原有法官平均年龄降低了4岁。30岁至49岁年龄段成为了吉林法院入额法官的主力军,在中级、基层法院这一年龄段占比高达六成多,省高院更是高达八成。从学历和专业上看,中级、基层法院入额法官本科以上学历达到了96%以上,在省高院入额法官中,硕士、博士已占近四成,法律专业的更是高达98.4%。整体上看,通过法官员额制改革后的吉林法官队伍呈现梯次结构配备合理、专业性强的特点。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吉林省法院新闻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