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从宽】长春经开:公开宣告会让检察决定从书面到面对面
近日,长春经开区检察院对一起涉嫌故意伤害罪的五名犯罪嫌疑人以公开听证的形式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为进一步深化阳光公诉检务工作,11月29日,经开区检察院对该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并邀请了被害人、公安机关侦查人员、人民监督员、企业负责人到场旁听,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案情简介
马某某等五名被不起诉人是吉林省某某物流有限公司员工,因偶发矛盾与被害人郭某某发生斗殴,经鉴定,郭某某伤情构成轻伤二级。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与郭某某多次联系,围绕此次纠纷的违法责任、赔偿金额等关键性问题,释法说理,逐步解开了郭某某的心结。马某某等五人积极认罪悔罪,表达了愿意和解的初步想法,但因生活困难暂时无法支付被害人赔偿金。最终,吉林省某某物流有限公司主动垫付赔偿金,双方达成和解。
提高透明度将检察权晒在阳光下
公开宣告仪式上,承办检察官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案件情况,出示、核实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等相关证据,询问、听取了不起诉宣告参与人员的意见,当场宣告《不起诉决定书》,阐述了对案件作出相对不起诉的理由和依据,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为保障宣告会的公开、公正、有效进行,全体参与检察人员均穿检察制服、佩戴检徽,增加宣告会的仪式感,充分体现司法权的神圣与庄严;由书记员制作笔录,形成相关材料及时归入检察内卷,增加宣告会的规范性;对不起诉人实行训诫教育,督促其改过自新,遵纪守法,达到不起诉的真正目的。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马某某等五名被不起诉人变更强制措施后,回到吉林省某某物流有限公司,迅速投入到工作中,保障了公司正常运营,避免公司遭受损失。同时,企业发挥了帮扶帮教的积极作用,体现了民营企业家强烈的社会责任感。长春经开区检察院审慎办理民营企业及其工作人员涉嫌犯罪案件,结合办案精心护企,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对涉企犯罪的法律政策界限把握精准,民营企业的发展将会得到更加有力的检察保障。
经开区检察院通过公开宣告会让各方当事人全程参与,面对面释法说理、答疑解惑,及时消除误会、化解矛盾,提高了检察机关的公信力,维护了人民群众基本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畅通了民众参与司法新渠道,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司法的公平正义。今后,该院将进一步推动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告工作的规范化和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