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九台一老人已过世8个月 仍享受低保待遇(图)
城市晚报讯 农村低保其保障对象是家庭年收入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昨日,家住长春市九台区土们岭镇马鞍山村的居民反映,他所在的村子有位老人已经过世8个月,但老人仍享受低保待遇。
村民:过世8个月 名字仍在低保名单之列
家住长春市九台区土们岭镇马鞍山村二社的居民赵宝才介绍,自家的亲戚名叫张国有,今年2月份去世,生前老人享受低保待遇。最近,赵宝才通过当地九台区土们岭镇马鞍山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得到一份2015年土们岭困难群体参合人员登记表,上面张国有的名字在列,他觉得非常奇怪。于是,赵宝才来到九台区民政局城乡低保办公室得到一份镇里低保户的名字,依然有已经去世的张国有的名字。
随后,赵宝才查对名单发现,在两份材料中除了存在已经死亡的人还在名单中,还有一些人已经不在本地居住或者生活条件还很不错的人员名字也在这两份名单中。“户口迁出的人、已经死亡的人是不享受户口所在地的低保待遇的。”赵宝才说,这件事让他和其他一些村民觉得寒心,很多真正有需要的人没有申请到,过世的人却仍享受这份待遇,但家人并没有领取过老人死后的低保金。
村委会:村民死亡、办理低保人员都已上报
对于这种情况,昨日13时左右,记者来到土们岭镇马鞍山村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人不在单位。记者通过村民给出的电话联系到马鞍山村赵姓村主任。“低保户是老百姓自己上报,然后经研究同意上报政府,政府批准后给发放表格,再由村委会填写入保。”赵姓村主任说。
没有死亡还在发放低保金的情况,正常情况下人死亡后都会上报,低保金不经过村里人之手而是直接到个人手中。“上报的相关事情归会计管,不用通过我。”赵姓村主任说。随后记者联系马鞍山村的会计,可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民政办:一周内入户走访调查 给村民答复
随后记者来到土们岭镇民政办,民政办助理于洪海告诉记者,村民提供参合人员的单子是2014年11月份之前的,这份单子中有些死亡或者迁出的。现在单位系统里面的信息是最全的已经全部更改,可单子上还没有显示。“低保是按照季度拨款,每个季度办理一次。有些人可能涉及到二次救助,人已经死亡的可以顺延脱保。”于洪海说。
据了解,申请低保有三个条件:一个是得大病的,不管有几口人,给个人生活带来困难,可以申请办低保。二是重残,家里主要劳动力重残,不能干体力劳动活,家庭收入水平偏低。三是年迈,60岁以上属于年迈。儿女生活困难,老人一个人生活,这就属于年迈无劳动能力。其他发生意外的情况也有上报的情况。“如果村里同意就会上报到民政办公室,民政整理后报到九台区民政局城乡低保办。低保办的人员和民政部门的人一起入户抽查,新批的所有人都调查。如果是以前低保户40%的抽查。”于洪海说,低保是流动管理不是一生都不变得,如果已经脱贫或者享受低保的人已经死亡就可以脱保,户口迁出的人也需要脱保。对于村民反映的情况,民政部门将利用一周时间进行走访调查,给村民一个答复。
城市晚报记者 李艳 实习生 张洋/报道 赵毅亮/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