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四口华山跳崖流水90亿 草泥马属于凶器挺奇葩

08.12.2014  01:12

初步调查显示,该女员工与其夫个人账户及他们所开办的公司账户上,5年多的账面流水高达90亿元和母亲、丈夫、婆婆自杀前留遗书让人帮忙报警,称他们不想暴尸荒野,并注明了跳崖地点。

昨日,西安某知名超市一名女员工和三名亲人在华山跳崖的消息经华商报报道后,引发广泛关注,其自杀的原因被指涉嫌诈骗,且数额巨大。华商报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李某及其三名亲人跳崖前曾留下遗书,让人帮忙报警,以免他们暴尸荒野。

当事女员工李某今年32岁,是西安一家知名超市商品部的负责人。已知的信息显示,李某利用工作便利及自己家开的西安亿道商贸公司做幌子,涉嫌诈骗数亿元。今年10月2日,李某才产下一名女婴,生产后一直住在大寨路一家月子中心,直到出事前的一天晚上,才从月子中心偷偷离开。此后不久,就传来李某与丈夫岳某、母亲、婆婆一起,在华山跳崖自杀的消息。因多名受害人报案,目前,公安莲湖分局已成立专案组,以涉嫌合同诈骗对此事进行调查。

据多名受害人称,李某和岳某还有一些厂房等资产,借款时他们还拿这些资产进行抵押。昨日,在知情人指点下,华商报记者找到李某夫妇在高新区的住房,但房门紧闭,敲门没人应,也听不见任何声响。

据熟悉李某夫妇的人说,岳某最早在一家银行工作,给别人办理信用卡,认识很多高端客户。岳某此前有过一次婚姻,并与前妻育有一子,2013年离婚后和李某结婚,但两人婚前早就相识。警方立案之后,对李某家开办的西安亿道商贸公司账户以及李某、岳某的个人账户进行了调查,发现自2009年至2014年9月底,三个账户在西安15家银行的账面流水高达90亿元。

严肃的法律与憨憨的草泥马联系到一起,会有怎样的效果呢?南京大学刑法学期末考试有一道选择题,“请你选出下列哪个选项是错误的?”其中出现了一个选项:“甲骑着草泥马抢夺乙的提包。因为草泥马可以咬死人,故属于凶器。甲的行为应认定为携带凶器抢夺,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抢夺罪。”这个说法是对是错呢?注意哦,这里草泥马可是个陷阱,“当时一下被草泥马吸引过去了。”一名考生觉得不可思议:“草泥马属于凶器”。在大家的印象中,草泥马是一种网络上盛传的温和又喜感的动物,被骑着去抢劫已经是啼笑皆非,而成为“凶器”更是荒诞,令人捧腹。如果老是想着草泥马,这道题肯定要打错了。出题者、南京大学法学院黄旭巍老师揭晓答案,“这个选项应判断为错误,因为根据我国刑法,并没有‘抢夺罪’一说,而应当为‘抢劫罪’。”法学给人一种刻板的印象,但其实法学本身不是刻板严肃的,很多案例很鲜活,很有趣的。

匡亚明学院应用文科强化班法学专业的周玥同学惊叹于出题老师的幽默感,“其实‘草泥马’在题目中的功能完全可以由‘凶猛的狼狗’这样的‘凶器’替代,但老师很新潮很萌,所以有意这样设置题目主语,考试的时候眼前一亮,审题也不会太疲劳。”

对于法学专业考试的答案,只怕是我等门外汉“猜也猜不明白”,现在请专家来揭晓答案,出题者、南大法学院黄旭巍老师揭晓答案,“这个选项应判断为错误,因为根据我国刑法,并没有‘抢夺罪’一说。”

新闻中说考生们啼笑皆非,我想无外乎出现了一个“草泥马”,并且被定性为“凶器”,“草泥马”中国网民恶搞的十大神兽之一,其原型为原产于南美洲的羊驼。羊驼在南美秘鲁等地,旅游的外国人一路上,吃饭的地方,买东西的地方,都有活蹦乱跳的羊驼,让人们拍照;商店里羊驼绒,羊驼毛做成的被子、毛衣、围巾、手套、袜子等等着人们掏腰包。只是不是“凶器”,由于羊驼们以酷似绵羊的外形,加上呆呆萌萌的神情,迅速蹿红于网络,成为“呆萌系”掌门人。并且2014年9月19日,两只“神兽”羊驼在东直门的一家商场“走秀”,吸引了不少顾客以及附近居民前来围观。

缘此“草泥马”被法学院教授强行定义为“凶器”实在比窦娥还冤。另外草泥马在试题中的“出场”和答案一点关系也没有,只是在“混淆视听”。倒是和咱博大精深的传统倒是有些渊源,好像用上了兵法中的三十六计之一“声东击西”,历史上用此计也各有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