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附加了270亿?水电费中的附加费你了解吗

19.11.2014  08:42

近日,新华社《一年仅居民生活电费就“附加”了270亿元?》的报道引发广泛关注,而长春市民的水、电费中又有多少是“附加”的?

 

此前,财政部官网公布了2014年80号公告,公告详细列出200多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同时,公告称,“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

 

11月18日,长春市民徐女士找出了自家的水电收费单据,但其上面,主要体现的用水(电)量及费用,“也没有附加费这一说啊。

 

收费单据上没有体现,那咋能看出所收的附加费占多少呢?

 

昨日,记者通过多方查询了解到,居民水电费涉及7项附加费,有6项在财政部公布的可收清单内。

 

电:每度附加费4.65分

 

据了解,我省居民生活用电实行的是阶梯电价。不满1千伏的居民生活用电单价为0.525元/度。那1度电的费用里有多少是附加费用?

 

昨日,记者登录国家电网官网,在“资费标准”中,查询到我省电网销售电价表。从这个表的6项备注中,找到了有关“附加费”的说明。记者梳理了一下,涉及“附加费”的有6项,其中涉及居民生活用电的,有5项。具体为:农网还贷资金2分钱,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4分钱,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65分钱,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0.1分钱,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1.5分钱(未开征的地区不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