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羚副厅长调研专业人民调解综合平台试点及四级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站)建设工作
2016年4月6日至4月12日,副厅长王羚带队到吉林、公主岭、长春、通化、辽源等地调研专业人民调解综合平台试点工作及四级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站)建设工作。调研期间,王羚副厅长实地查看了各地专业人民调解中心工作场所及司法中心法律服务中心(站),查阅人民调解卷宗,与工作人员座谈,详细了解各地工作运行机制、工作人员待遇等情况,听取了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同志的工作汇报。
王羚副厅长在各地调研时指出,开展专业人民调解综合平台及四级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站)建设是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的重要举措,是建立普惠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便民利民服务群众的重要举措。作为省厅选定的试点地区,各司法局要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从近一个月的工作开展情况看,各司法行政机关行动都很迅速,基本做到了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分管领导亲自上阵,业务部门尽职尽责,也体现了基层同志在工作中有激情、敢担当、干实事、求实效。希望各地继续探索完善试点工作,切实让人民群众得实惠,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
为做好下步工作,王羚副厅长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做到“三个结合”。将专业人民调解综合平台建设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专业人民调解综合平台建设与人民调解常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实体平台建设与虚拟平台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二是要做好“两个衔接”。要处理好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关系,把人民调解与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衔接起来;要处理好外部关系,把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等有效衔接起来。三是要加强“三项建设”。加强组织建设,按照司法部的要求,做到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加强队伍建设,建设职业化人民调解队伍。加强业务建设,建立起寓预防、排查、化解于一体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体系。
王羚副厅长强调,在开展专业人民调解中心和四级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站)建设中,要加强宣传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和有效载体,大力宣传专业人民调解中心的工作机制、宣传人民调解文化,宣传人民调解的成功经验、典型案例和有效的做法及相关政策。要落实保障,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赢得支持,力争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及工作补贴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待工作取得社会效益后,争取纳入政府购买服务。